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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富恒
丰定期债券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7月26日
送出日期:2022年9月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富恒丰定期债券 基金代码 000351
下属基金简称 国富恒丰定期债券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0351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11月20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一年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19年09月13日
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王莉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06月01日
注: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封闭期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或自每一开放
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年的期间。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一章了解详细情况。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获得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
投资目标
益。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含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
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申
投资范围 购、新股增发和可转债申购,并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以及股票派发或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交易的权证等资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三个月、
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本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在封闭
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在
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遵循组合久期与运作周期的期限适当匹配的原则。在通过自上而下的方法所确定
的组合久期的控制下,结合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方法。(一)封闭期投资策略:1、资产
配置策略;2、类属配置策略;3、久期管理策略;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5、
主要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6、新股申购策略;(二)开放期投资策略:开放期内,本基金
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
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业绩比较基准 一年期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2%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
风险收益特征
货币市场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以上为报告期末各资产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金额(M)单位:
M<1,000,000 0.70%
元
1,000,000≤M<5,000,000 0.50% - 认购费
5,000,000≤M<10,000,000 0.20% -
M≥10,000,000 1,000元/笔 -
金额(M)单位:
M<1,000,000 0.70%
元
申购费
1,000,000≤M<5,000,000 0.50% -
(前收费)
5,000,000≤M<10,000,000 0.20% -
M≥10,000,000 1,000元/笔 -
N<7天 1.50% -
赎回费
N≥7天 0.00% -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70%
托管费 0.20%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一)市场风险;(二)管理风险;(三)流动性风险;(四)操作或技
术风险;(五)合规性风险;(六)其他风险;
(七)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在每个开放期届满日日终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有权决定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终止本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
(2)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
(3)基金前10大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总数超过基金总份额90%的。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封闭期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或自每一开
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年的期间。在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
金份额的风险。
3、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主体一般是信用资质相对较差的中小微企
业,其经营状况稳定性较低、外部融资的可得性较差,信用风险高于大中型企业;同时由于其财务数据相
对不透明,提高了及时跟踪并识别所蕴含的潜在风险的难度。其违约风险高于现有的其他信用品种,极端
情况下会给投资组合带来较大的损失。
(二) 重要提示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13]1187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
决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
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公告等披露文件。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tsfund.com,客户服务热线: 400-700-4518 。
(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二)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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