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042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11月14日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93,417,905.7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发起式A
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发起式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429
00043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94,037,570.24份
299,380,335.48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积极管理的投资策略,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自上而下地决定债券组合久期及类属配置;同时在严谨深入的信用分析的基础上,自下而上地精选个券,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财富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基金整体的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聚盈A相对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
聚盈B相对较高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南
田青
联系电话
020-85102688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service@efunds.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1 8088
010-67595096
传真
020-85104666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efund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3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6,308,540.39
本期利润
25,308,295.5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9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0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08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11,443,368.7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04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32%
0.02%
0.62%
0.06%
-0.30%
-0.04%
过去三个月
1.48%
0.05%
1.95%
0.10%
-0.47%
-0.05%
过去六个月
4.03%
0.04%
3.87%
0.08%
0.16%
-0.04%
过去一年
4.53%
0.07%
4.25%
0.06%
0.28%
0.01%
过去三年
14.82%
0.10%
11.24%
0.08%
3.58%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31.10%
0.10%
26.13%
0.09%
4.97%
0.01%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11月14日至2018年6月30日)
/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1.1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6.13%。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易方达”)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总部设在广州,在北京、上海、成都、大连等地设有分公司,并全资拥有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易方达始终坚持在诚信规范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专业化的运作,为投资人的资产实现持续稳定的保值增值,成为国内领先的综合性资产管理机构,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易方达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有基金公司全部业务牌照的公司之一,拥有公募、社保、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QFII、RQFII、QDIE、QFLP、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等业务资格,投资业务包括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量化、海外投资、多资产投资、另类投资等六大板块,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投资管理服务。截至2018年6月30日,易方达旗下管理的各类资产规模总计1.3万亿元,服务各类客户总数7580万户,公募基金累计分红超过1000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磊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裕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3年08月23日至2018年03月23日)、固定收益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2013-11-14
-
12年
硕士研究生,曾任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固定收益部研究员、投资经理,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投资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为加强基金流动性管理,本基金安排了相关助理协助基金经理进行现金头寸与流动性管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66次,其中64次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2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上半年债券市场利率在年初短暂上行后,各期限收益率大幅下行。1月份由于经济数据表现良好,微观的产品价格不断上升,市场对于经济的乐观预期逐步升温,加上市场对于金融监管的担忧以及权益市场的持续火爆,债券利率继续上升到达高点。2月初开始海外资本市场的大幅波动造成国内股票市场的大幅回撤,市场风险偏好有所下行,另外一方面中国人民银行维护春节前资金面保持稳定,流动性持续处于宽松状态,债券市场收益率有所下行。3月开始多重因素刺激下,市场对于未来经济预期转向悲观。一方面是大宗商品由于库存积累,下游开工较晚,价格出现明显下跌,也带动权益市场的相关板块出现回撤。同时在3月下旬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温,考虑到出口是2017年支撑经济的重要因素,这也加剧了市场对于未来经济下行的担忧。此外融资条件的收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进一步深入都增加了市场对于未来经济的悲观预期。这带动债券收益率快速大幅下行,在宽松的流动性支持下,信用债收益率也出现回落,信用利差收窄。4月份经济数据回落、央行降准操作、资管新规即将落地等内部利好因素持续发酵,加之中美贸易摩擦、叙利亚问题等外部因素令风险资产持续承压,债券市场收益率当月下行显著。5月份债券市场多空因素交织,一方面信用债违约事件频发、海外债市收益率一度走高、部分经济数据反弹使得国内债券市场利率出现短期调整;另一方面中美贸易摩擦风波不断,对于经济下行的预期使得风险偏好持续被抑制,海外债市收益率的回落令国内债券市场情绪好转,5月内国内市场收益率整体短升长降。6月份流动性整体平稳,经济下行压力得到确认,贸易摩擦及股市下挫带动避险情绪使得债市继续走强,月内无风险收益率大幅回落。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的债券投资继续维持相对合理的久期和组合杠杆,减持部分资质相对较差的品种,以获取持有期收益为主要目标,维持组合流动性,时刻关注信用风险,积极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利率债波段操作。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30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0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8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基本面方面,目前对宏观经济影响比较大的是地产和基建投资。地产投资方面,各地升级限购措施以后,地产销售已经开始下滑,如果房贷政策不放松,房地产投资的增速预计也将回落。基建方面,由于担心经济的下行压力,国内政策的边际调整已经开始,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会刺激基建投资的回升,不过在控制地方政府债务和去杠杆的长期背景下,对基建投资拉动经济的预期不宜过高。总体来看,下半年经济面临的下行压力较大,宏观基本面对债券资产仍然较为有利,主要风险点在于房地产政策的不确定性,由于这一轮地产周期最大的不同在于供给迟迟没有跟上,这导致销售大幅回落下地产库存也在下滑。全国库存水平都处于偏低状态,地产商存在较强的补库存需求,这意味着地产投资的弹性仍然较大。此外,海外货币紧缩可能带来全球利率上行压力。
我们将继续维持合理的久期和组合杠杆,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债券持仓结构,选择有利配置时点,以获取持有期回报为主要目标并时刻关注信用风险。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首席运营官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主动权益板块、固定收益板块、投资风险管理部、监察部和核算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包括聚盈A和聚盈B)不进行收益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465,024.69
1,355,860.66
结算备付金
1,257,512.92
1,004,003.75
存出保证金
8,523.74
5,069.76
交易性金融资产
664,194,144.50
906,970,625.2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664,194,144.50
906,970,625.2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5,990,128.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6,234,923.85
18,301,916.8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250.10
250.10
资产总计
699,150,507.80
927,637,726.3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86,949,702.57
190,930,005.6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0,305.17
124,761.23
应付托管费
50,152.57
62,380.61
应付销售服务费
60,647.06
92,890.24
应付交易费用
11,279.74
28,786.68
应交税费
84,694.47
-
应付利息
52,001.38
396,371.61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98,356.09
390,000.00
负债合计
87,707,139.05
192,025,195.9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447,253,195.19
568,691,379.68
未分配利润
164,190,173.56
166,921,150.70
所有者权益合计
611,443,368.75
735,612,530.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99,150,507.80
927,637,726.35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发起式份额净值1.0304元,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发起式A份额净值1.0055元,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发起式B份额净值1.0548元;基金份额总额593,417,905.72份,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分别为: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发起式A基金份额总额294,037,570.24份,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发起式B基金份额总额299,380,335.48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一、收入
29,711,103.13
27,452,829.59
1.利息收入
21,302,107.87
81,282,641.3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8,357.98
171,565.90
债券利息收入
21,230,191.91
81,096,175.7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3,557.98
14,899.72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0,590,759.86
-74,103,270.4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0,590,759.86
-74,103,270.4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8,999,755.12
20,273,458.7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减:二、费用
4,402,807.62
14,193,732.91
1.管理人报酬
654,591.09
2,093,482.16
2.托管费
327,295.50
1,046,741.12
3.销售服务费
434,901.08
1,265,829.41
4.交易费用
3,745.98
23,925.18
5.利息支出
2,679,042.67
9,531,440.6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679,042.67
9,531,440.65
6.税金及附加
76,429.59
-
7.其他费用
226,801.71
232,314.3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5,308,295.51
13,259,096.6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5,308,295.51
13,259,096.68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68,691,379.68
166,921,150.70
735,612,530.3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5,308,295.51
25,308,295.5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21,438,184.49
-28,039,272.65
-149,477,457.1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121,438,184.49
-28,039,272.65
-149,477,457.1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47,253,195.19
164,190,173.56
611,443,368.75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825,064,912.07
511,281,193.30
2,336,346,105.3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3,259,096.68
13,259,096.6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60,293,358.58
-66,240,617.85
-426,533,976.4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0.00
-
-
2.基金赎回款
-360,293,358.58
-66,240,617.85
-426,533,976.4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464,771,553.49
458,299,672.13
1,923,071,225.6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刘晓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荣,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毅华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415号《关于核准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注册,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11月1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49,578,829.21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6,552.21份基金份额。根据《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相关规定和指引。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
6.4.6 税项
(1)印花税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1‰,由出让方缴纳。
(2)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