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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本基金存续期内的每第二、第四、第六……(以此类推)第2N个运作周期的倒数第二个工作日,本基金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基金份额折算如遇本基金份额支付日或自由开放期,基金管理人将提前于份额支付日或自由开放期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2023年12月14日为本基金本次份额折算的基准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三、折算方式
在折算基准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将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将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的基金净资产/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基金总份额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的份额数×折算比例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