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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以及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及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自2022年10月26日起,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阳光诺和”(股票代码:688621)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股票当日收盘价能反映其公允价值之日起,对其恢复按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