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3个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2015年第1期封闭期为2015年1月7日至2015年3月26日。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基于对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审慎评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本基金2015年第1期运作期到期后暂停本基金运作、不接受申购。
在该封闭期终止日(2015年3月26日)日终,本基金A类和B类全部基金份额将自动赎回,基金管理人将在该日起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本基金暂停运作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暂停运作以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下一封闭期的安排,在提前公告后进行该封闭期开始前开放期的申购或其他交易安排。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