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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投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华夏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债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10月10日起调整旗下华夏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1001)的前端申购费率,并据此修订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A类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
调整前: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0%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0.8%
调整后: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0.8%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至500万元以下 0.4%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1000元/笔
二、修订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将就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调整前端申购费率事宜修订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上述调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次调整事项及招募说明书修订内容将自2023年10月10日起生效,修订后的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届时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