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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向养老金客户提供投资理财服务,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2月17日起调整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范围,并对旗下11只公募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直销前端申购费率实行进一步优惠。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000014 华夏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015 华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047 华夏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121 华夏永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945 华夏医疗健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0975 华夏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001015 华夏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031 华夏安康信用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051 华夏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001052 华夏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005128 华夏永康添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养老基金客户范围调整
将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范围调整如下(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养老金客户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以及养老目标基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理财、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相关产品。如将来出现经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通过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三、申购优惠费率调整
自2021年12月17日起,养老金客户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上述11只基金,其前端申购费率将在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相应前端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1折优惠,固定申购费不设优惠。
更新后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于2021年12月17日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