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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3月20日起调整华夏海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1061(人民币)、001065(美元现汇)、001066(美元现钞),C类基金份额代码:001063(人民币),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具体情况如下:
自2023年3月20日起,本基金A类、C类人民币份额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金额均应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A类美元份额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金额应不超过800美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规定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