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一、会议基本情况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44号文注册募集的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15年3月24日生效。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整本基金赎回费率的相关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表决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1日00:00起,至2022年3月30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3月1日,于该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投票方式
1、本次会议接受纸质投票,表决票样式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efunds.com.cn)下载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下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章节的规定授权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应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五、授权”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文件的复印件;
(4)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证明文件和所需的授权等相关文件自2022年3月1日00:00起,至2022年3月30日17:00(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
收件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层
联系人:李红枫
联系电话:400 881 8088
传真:(020)38798812
邮政编码:51062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易方达裕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代表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三)上述表决的有效期自送达之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但如果本基金根据本公告“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章节的规定就相同审议事项重新召集持有人大会的,上述表决票继续有效。
五、授权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授权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的票数按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数计算,一份基金份额代表一票表决权。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授权无效。
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额,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二)受托人(或代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授权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或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纸面、网络和短信等授权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形式及程序应符合本公告的规定:
1、纸面方式授权
(1)授权委托书样本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纸面方式授权的,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efunds.com.cn)下载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2)纸面授权所需提供的文件
①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二的样本),并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②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委托人填妥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二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构公章,并提供该机构持有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③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纸面授权文件的送达
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授权文件的送达方式、送达时间、收件地址、联系方式等与表决票送达要求一致。
2、网络授权(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基金管理人可在基金管理人官网(www.efunds.com.cn)、“易方达e钱包”APP等官方平台设立网络授权专区,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按网页提示进行网络授权操作,授权基金管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官网或其他官方平台网络授权专区进行授权的,基金管理人将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身份,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网络授权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对机构持有人不适用。
基金管理人接受个人持有人网络授权的开始及截止时间为自2022年3月1日00:00起至2022年3月25日(投票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17:00止。(授权时间以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3、短信授权(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大会,基金管理人可通过短信平台向预留手机号码的个人持有人发送征集授权短信,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征集授权短信的提示以回复短信表明授权意见。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短信授权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对机构持有人不适用。
个人持有人原预留手机号码已变更或已不再实际使用的,可选择其他方式进行授权。
基金管理人接受个人持有人短信授权的开始及截止时间为自2022年3月1日00:00起至2022年3月25日(投票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17:00止。(授权时间以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4、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如果同一委托人通过纸面及其他非纸面方式进行了有效授权的,不论授权时间先后,均以有效的纸面授权为准。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最后一次纸面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项,不能确定最后一次纸面授权的,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纸面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项纸面授权均表示一致的,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2)如果同一委托人无有效纸面方式授权,但通过非纸面方式进行了有效授权的,以有效的非纸面方式的授权为准;
(3)如果同一委托人以非纸面方式进行多次授权的,以时间在最后的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项,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项授权均表示一致的,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4)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5)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有效表决票为准,授权视为无效。
5、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授权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授权意见。
6、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授权之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但如果本基金根据本公告“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章节的规定就相同审议事项重新召集持有人大会的,上述授权继续有效。
六、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本公告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由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对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表决权。本基金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无法辨认、模糊不清或意愿无法判断、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作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七、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
2、《关于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
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且确定有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资格的权益登记日应保持不变。
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对于投票而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投的有效表决票依然有效,但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进行投票的,则以最新的有效表决票为准;对于授权而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的,则以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授权效力确定规则确定的最新有效授权为准。
九、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 881 8088
联系人:李红枫
传真:020-38798812
网址:http://www.efunds.com.cn
电子邮件: service@efunds.com.cn
2、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46号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电话:0571-87253923
传真:0571-86475525
联系人:朱琤
3、公证机关: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46号信德商务大厦十楼
联系人:彭敏莉
联系电话:020-83635635
邮政编码:510030
4、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姜亚萍
十、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邮寄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开,本基金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如有必要,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可对本公告相关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附件一:《关于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三:《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8日
附件一:
关于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
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整本基金赎回费率相关事项。
根据《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目前赎回费率如下:
“
持有时间(天) 赎回费率
0-6 1.5%
7-29 0.75%
30-89 0.5%
90-179 0.5%
180-364 0.5%
365-729 0.25%
730及以上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30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30天以上(含)且少于90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90天以上(含)且少于180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180天以上(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调整为:
“
持有时间(天) 赎回费率
0-6 1.5%
7-29 0.75%
30-89 0.5%
90-179 0.5%
180及以上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30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30天以上(含)且少于90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90天以上(含)且少于180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招募说明书》进行必要修改,并可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本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的具体实施时间,具体安排将由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中列明。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8日
附件二:
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委托书(样本)
本人(或本机构)持有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就易方达基金官网(www.efunds.com.cn)及《证券时报》公布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所述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本人(或本机构)的意见为(请在意见栏下方划“√”):
同意 反对 弃权
本人(或本机构)特此授权 (证件号码为: ) 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按照上述意见行使对相关议案的表决权。本人(或本机构)同意受托人转授权,转授权仅限一次。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但如果本基金根据《公告》“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章节的规定就相同审议事项重新召集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填写):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2.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授权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授权意见。
3.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4.本授权委托书(样本)中“委托人证件号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5.如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则其授权无效。
附件三:
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份额 以权益登记日份额为准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相关事项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 日
说明:
请以打“√”方式在审议事项后注明表决意见。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本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票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且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
均计为“弃权”。签名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表决票计为无效表决票。
上述表决的有效期自送达之日起至审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但如果本基金根据《公告》“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章节的规定就
相同审议事项重新召集持有人大会的,上述表决票继续有效。但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进行投票的,则以最新的有效表决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