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管理的中欧瑾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13日生效,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金融机构人民币三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
鉴于基金运作后投资策略、基金业绩体现出的实际风险收益特征及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2020年2月26日起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现将本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变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金融机构人民币三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变更为“ 中证8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收益率×80%+中证短债指数收益率×20%”。
(二)基金合同修订说明
中欧瑾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五、业绩比较基准”,修订为: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收益率×80%+中证短债指数收益率×20%。
基金选定中证8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作为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短债指数收益率作为固定收益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更改以上指数名称、停止或变更以上指数的编制或发布,或以上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以上指数不宜继续作为业绩比较基准,或市场上出现其他代表性更强、更加适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但应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事项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亦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变化,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变更修订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可以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十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