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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2年11月18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追加申购最低金额、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保有份额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限额列表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基金全称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最低
申购金额
追加申购
最低金额
最低
赎回份额
最低
保有份额
兴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添利债券 001299 0.01元 0.01元 0.01份 0.01份
二、适用基金销售机构
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直销柜台系统和各销售机构。
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本基金管理人的调整方案进行调整,但除基金管理人另有公告外,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上述最低金额/份额限制,具体以各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敬请投资者留意。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
四、其他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调整上述基金各业务最低限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2、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