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稳固收益一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成立于2015年6月10日,并于2016年6月13日起暂停运作。
根据《兴业稳固收益一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和基金管理人2016年6月8日发布的《关于兴业稳固收益一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运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重启本基金的运作并开放基金申购业务。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兴业稳固收益一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兴业稳固收益一年理财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136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6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兴业稳固收益一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业稳固收益一年理财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0年12月1日
注: 1、本基金本个开放期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9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申请,不接受赎回申请。
2、本基金自2020年12月10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请。
2 基金份额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申购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本个开放期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9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申请,但不接受赎回申请。
本基金自2020年12月10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 0.6%
100万≤M<300万 0.4%
300万≤M<500万 0.2%
M≥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2、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开放期内的有效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申请即为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4、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基金销售机构
4.1销售机构
4.1.1直销机构
(1)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法定代表人:官恒秋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67号兴业银行大厦13、14层
联系人:张聆枫
电话:021-22211885
传真:021-22211997
网址:www.cib-fund.com.cn
(2)名称: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https://trade.cib-fund.com.cn/etrading/
(3)名称:兴业基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兴业基金”或者“cibfund”
4.1.2代销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邮政编码:200030
联系人:王维
电话:4001818188
网站:www.1234567.com.cn
(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 3幢5层599室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邮政编码:310000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4.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5 基金净值信息的披露安排
1、在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重启运作之日(即2020年12月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取1.0000元。
2、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如果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本基金开放期最后一日交易申请确认的申购确认金额低于1亿元,则基金管理人可决定暂停下一封闭期运作。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出现前述暂停运作情况时,投资人未确认的申购申请对应的已缴纳申购款项将全部退回;对于当日日终留存的基金份额,将全部自动赎回。
3、本基金将于本次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2020年12月10日)起进入封闭期。本基金以一年为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请,请投资者注意。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重启运作并开放申购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兴业稳固收益一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业稳固收益一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兴业稳固收益一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5、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b-fund.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0095561)。
6、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