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费率及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开会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27日起,至2021年9月27日17: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2021年9月28日
3、会议纸质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孙筱君
联系电话:021-68882850
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的,请在信封背面注明系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之用(如“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666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费率及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关于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费率及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有关事项的说明》(详见附件四)。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1年8月26日,即该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1、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ysa99.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等方式填制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及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并经基金管理人认可的相关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二代身份证、护照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居民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五、授权(三)授权方式1、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纸面授权所需提供的文件”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4)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2021年8月27日起至2021年9月27日17:00以前(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
收件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孙筱君
联系电话:021-68882850
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的,请在信封背面注明系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之用(如“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本次大会,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大会上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行使表决权的票数按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数计算,一份基金份额代表一票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授权无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二)受托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通过纸面的授权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附件三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ysa99.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1、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纸面授权所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及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及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构公章,并提供该机构持有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及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三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构公章,若无公章,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2、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时间在最后的一次纸面授权为准。同时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无效授权;
(2)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表决意见行使表决权;
(3)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自身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自身有效表决票为准。
六、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的表决截止日期(即2021年9月27日)第2日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纸面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表决时间以收到时间为准。2021年9月27日17:00以后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无效表决。
(2)纸面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1)纸面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七、决议生效条件
本次会议召开的条件为: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本会议表决的票数要求为:本次议案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各自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召开。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本基金管理人可在本次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由代表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如有)。
九、本次持有人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联系人:徐宇欣
联系电话:021-68885237
客服电话:400-666-0666
传真:021-68882935
网址:www.jysa99.com
2、监督人(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谷澍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3、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凤阳路660号
邮政编码:200041
联系人:林奇
联系电话:021-62178903
4、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十、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ysa99.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666咨询。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费率及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关于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费率及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有关事项的说明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4日
附件一:
关于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费率及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有关事项的议案
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更好地满足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优质精选”)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1、调整优质精选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2、增加收取优质精选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调整优质精选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3、提高优质精选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的精度;4、根据前述变更相应修订其他法律文件。
具体调整可参见附件四:《关于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费率及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有关事项的说明》,并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基金调整的相关事宜。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4日
附件二:
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或名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证件类型(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其他(请填写具体证件类型)):
基金份额持有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代理人)证件类型(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其他(请填写具体证件类型)):
受托人(代理人)证件号码:
基金账户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费率
及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有关事项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1年 月 日
说明:
1、请以打“√”方式在审议事项后注明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填基金账户号的全部基金份额(以权益登记日所登记的基金份额为准)的表决意见。
2、以上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签字/盖章部分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均视为无效表决,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本表决票中“基金账户号”,指持有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户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有份额。
4、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ysa99.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5、本表决票中“基金份额持有人证件号码”,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申购本基金时所使用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附件三:
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21年9月27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本人(或本机构)所持有的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部基金份额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日起至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结束之日止。若在法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开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除本人(或本机构)重新作出授权外,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请填写具体证件类型)):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注册号/其他(请填写具体证件类型)):
受托人(代理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本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人基金账户号”,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户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基金份额。
2、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3、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人证件号码”,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申购本基金时所使用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4、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则其授权无效。
附件四:
关于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费率及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声明
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优质精选”),由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本基金成立于2011年8月16日,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满足投资人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1、调整优质精选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2、增加收取优质精选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调整优质精选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3、提高优质精选基金份额的净值精度;4、根据前述变更相应修订其他法律文件。
本次调整基金费率有关事项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将调整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估值的精度有关事项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一并审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议案需经参加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存在无法获得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修改方案要点
(一)调整优质精选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拟将《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优质精选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及收取的赎回费计入基金资产的比例由:“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8天 1.50%
8天≤N<31天 0.75%
31天≤N<181天 0.50%
N≥181天 0.0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修改为:“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天 1.50%
7天≤N<30天 0.50%
N≥30天 0.0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90日的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180日的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的50%计入基金财产。”
(二)增加收取优质精选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调整优质精选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1、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拟在《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的“(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
增加:“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H=E×0.10%/当年天数,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经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调整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拟将《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优质精选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及收取的赎回费计入基金资产的比例由:“
■
对于根据持有C类份额的期限收取的赎回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修改为:“
■
对于C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三)提高优质精选基金份额的净值精度
拟将《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的“(八)基金净值的确认”的第二段由: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改为: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中其他涉及上述事项的内容将一并修改。
三、基金管理人就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本基金基本情况
本基金由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10月10日生效,已顺利运作至今。截至2021年8月3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为87,942,046.47元,其中机构投资者占比91.46%,个人投资者占比8.54%,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621户。
(二)基金管理人将严格保证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的合法合规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招募说明书。修订后的基金法律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关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以及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可从基金资产列支。
四、调整基金费率及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有关事项的可行性
(一)法律可行性
在《基金法》第八十三条到第八十六条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召开形式以及其相关事宜都作了规定与说明,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流程提供了法律依据。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属于需经一般决议通过的事项,即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决议即可生效。
因此,调整基金费率及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有关事项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二)技术可行性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具有较为丰富的运行经验,业务流程和保障机制完善。
因此,调整本基金基金费率及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有关事项不存在运营技术层面的障碍。
(三)投资运作方面
基金管理人已对本基金拟调整本基金费率后的运作进行了充分的分析与论证,将通过严格的风险控制以及流动性管理措施,确保本基金投资的平稳运作。
五、调整基金费率及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有关事项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议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次调整基金费率及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有关事项的主要风险是议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提议调整基金费率及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有关事项并确定具体议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同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基金管理人还将再次征询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意见,对调整基金费率及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以做二次召开或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充分准备。
如果调整基金费率及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有关事项的议案未获得持有人大会批准,基金管理人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持有人大会提交调整基金费率及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运作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次调整基金费率的目的是优化本基金的费率结构,保证投资者承担的费用成本更具合理性。费率调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严格的风险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管理好投资组合的久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此外,投资者承担的费用成本降低,更有利于吸引新增资金,提高本基金投资运作的规模效应。
本次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有利于避免大额赎回导致基金净值巨幅波动,降低因基金份额净值的精度问题对持有人收益产生的影响,更好地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本基金基金赎回费率及基金份额净值精度调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严格的风险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管理好投资组合的久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此外,投资者承担的费用成本降低,更有利于吸引新增资金,提高本基金投资运作的规模效应
六、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ysa99.com
客服电话:400-666-0666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