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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华
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华泰柏瑞精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内容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生效。 本次修订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进行公告。
为了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基金资产的运作效率,拟调整托管协议中资金清算交收安排,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详见如下对照表。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华泰柏瑞精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四)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的资金清算
3、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实行 T+3 日清算,赎回 T+3 日交收。
4、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清算遵循“净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即按照托管账户当日应收资金(包括
申购资金及基金转换转入款)与托管账户应付额(含赎回资金、赎回费、基金转换转出款及转换费)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
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 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负责将托管账户净应收额在 T+3
日 16:00 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托管行按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
户净应付额在 T+3 日 16:00 前划到“基金清算账户”。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四)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的资金清算
3、基金申购、赎回等款项采用轧差交收的结算方式,净额在最晚不迟于资金交收日下午 17:00 前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清算
账户”和基金托管账户之间交收。
重要提示
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uatai-pb.com 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 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