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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联安添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联安添鑫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35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6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国 联 安 添 鑫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国联安添鑫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 说明书 (更新)》等 相关 法律文 件及相
关法律法规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2 年 12 月 20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2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联安 添鑫灵 活配 置混合
A 国联安添鑫灵活配置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359 001654
截 止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相关指标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份 额 净
值(单位:元) 1.7101 1.6435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可 供 分
配利润(单位:元) 68,290,191.41 51,622,631.19
截 止 基 准 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 应 分 配
金额(单位:元)
34,145,095.71 25,811,315.60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4.79 4.60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2 年 12 月 28 日
除息日 2022 年 12 月 28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2 年 12 月 29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 记日在 国联 安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登记 在册的 本基 金全体 基金 份 额 持
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 利再投 资方 式的 投 资 者 红 利 再 投 资 所 得 的 基 金 份 额 将 按 2022 年 12
月 28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 红利再投资 所得 份额的 持有期 限自 份额
确认日开始计算。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将
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直接 计入 其基金 账户,自 2022 年 12 月 30 日起投 资者
可以查询、赎回。
权益登 记日之 前(不 含权益 登记日 )办理 了转托 管转出 尚未 办理转 托 管 转 入
的 基金份 额,其分 红方 式按照 红利再 投资 处理,所 转出的 基金 份额待 转 托 管
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 分配 的基金 收益,暂 免
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
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1)现金红利款将于2022年12月2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相关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12月28日)最后一次选择或更改并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时到相关销售网点查询分红方式;若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前到相关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对于未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5)咨询办法
①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picfunds.com。
②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6)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