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工银瑞信银和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6月12日起,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费率和托管费费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的方案
工银瑞信银和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90%调低至0.50%,托管费年费率由0.15%调低至0.10%。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且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因此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工银瑞信银和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与此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对招募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工银瑞信银和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
节
原基 金合 同 修改 后基 金合 同
内容 内容
第
十
五
部
分
基
金
费
用
与
税
收
二 、基 金 费 用 计 提 方 法 、计 提 标 准 和 支 付 方
式
1、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本 基 金 的 管 理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的0.9%年 费率 计提 。 管理 费的 计算 方法 如
下:
H=E×0.9%÷当年 天数
H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 金 管 理 费 每 日 计 提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个
月 月 末 ,按 月 支 付 。 经 基 金 管 理 人 向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送 基 金 管 理 费 划 款 指 令 ,基 金 托 管 人
复 核 无 误 后 , 次 月 首 日 起3个 工 作 日 内 从 基
金 财产 中 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 管理 人。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休 息 日 或 不 可 抗 力 致
使 无 法 按 时 支 付 的 ,顺 延 至 最 近 可 支 付 日 支
付 。
2、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本 基 金 的 托 管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0.15%的 年 费 率 计 提 。 托 管 费 的 计 算 方
法如 下:
H=E×0.15%÷当年 天数
H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 金 托 管 费 每 日 计 提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个
月 月 末 ,按 月 支 付 。 经 基 金 管 理 人 向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送 基 金 托 管 费 划 款 指 令 ,基 金 托 管 人
复 核 无 误 后 , 次 月 首 日 起3个 工 作 日 内 从 基
金 财产 中 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 托管 人。 若 遇法
定 节 假 日 、休 息 日 或 不 可 抗 力 致 使 无 法 按 时
支 付的 ,顺延 至最 近可 支付 日支 付。
二、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计 提标 准和 支付 方式
1、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本基 金的 管理 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 净 值
的0.50%年 费 率 计 提 。 管 理 费 的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
H=E×0.50%÷当年 天数
H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 管理 费每 日计 提,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个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经基 金管 理人 向基 金托 管
人发 送基 金管 理费 划款 指令 , 基 金 托 管 人 复
核 无误 后,次 月首 日起3个工 作日 内 从 基 金 财
产中 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 管理 人。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休 息日 或 不 可 抗 力 致
使无 法 按时 支付 的, 顺 延至 最近 可 支 付 日 支
付 。
2、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本基 金的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 净 值
的0.10%的 年费 率计 提。 托 管费 的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10%÷当年 天数
H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 托管 费每 日计 提,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个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经基 金管 理人 向基 金托 管
人发 送基 金托 管费 划款 指令 , 基 金 托 管 人 复
核 无误 后,次 月首 日起3个工 作日 内 从 基 金 财
产中 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 托管 人。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休 息日 或不 可抗 力致 使无 法 按 时 支 付
的,顺 延至 最近 可支 付日 支付 。
(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
节
原托 管协 议 修改 后托 管协 议
内容 内容
十
一 、
基
金
费
用
(一)基 金管 理费 的计 提比 例和 计提 方法
本 基 金 的 管 理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的0.9%年 费率 计提 。 管理 费的 计算 方法 如
下:
H=E×年管 理费 率÷当 年天 数
H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二 ) 基 金 托 管 费 的 计 提 比 例 和 计 提 方
法
本 基 金 的 托 管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0.15%年 费 率 计 提 。 托 管 费 的 计 算 方 法
如下 :
H=E×年托 管费 率÷当 年天 数
H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一)基 金管 理费 的计 提比 例和 计提 方法
本基 金的 管理 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 净 值
的0.50%年 费 率 计 提 。 管 理 费 的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
H=E×年管 理费 率÷当 年天 数
H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二)基 金托 管费 的计 提比 例和 计提 方法
本基 金的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 净 值
的0.10%年 费 率 计 提 。 托 管 费 的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
H=E×年托 管费 率÷当 年天 数
H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关于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基金份额拆分业务的公告
为保证基金平稳运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相关规定,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0年6月12日起恢复办理旗下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4819)之基础份额的场内分拆业务。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业务办理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或者通过以下任一途径咨询:
(1)工银瑞信基金客服电话:400-811-9999
(2)工银瑞信基金网站:www.icbcc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