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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鉴于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城银行”)已和原大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阳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重组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银行”),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华基金”或“本公司”)即日起终止与晋城银行在基金销售业务上的合作,包括基金的认购、申购、定投、转换等业务。
为维护基金投资者利益,已通过晋城银行持有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请于2021年11月12日15:00前自行办理基金份额转托管或赎回业务。投资者未做处理的,山西银行将于2021年11月15日为投资者将存量份额转托管至本公司直销平台。后续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办理基金份额查询、赎回等业务。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本公司对于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咨询电话:400-6788-533(鹏华基金)、0351-96588(山西银行)。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