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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欧精选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欧精选定期开放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1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3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A 类份额: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E类份额: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欧精选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中欧精选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8 月 1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8 月 1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 年 8 月 1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 年 8 月 1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欧精选定期开放混合A 中欧精选定期开放混合E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117 00189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根据中欧精选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每一个月开放一次,每次开放期不超过5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本次开放期共3个工作日。其中投资者可在2023年8月1日到8月3日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自2023年8月4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2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0.01元。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招募说明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的优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费率
M<100 万元 0.15%
100 万元≤M<500 万元 0.1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费率
M<100 万元 1.50%
100 万元≤M<500 万元 1.0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和规定为准。投资者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渠道办理申购业务时,不参加费率优惠活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该类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E类份额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该类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费率
N<7 日 1.50%
7 日≤N<30 日 0.75%
30 日≤N<365 日 0.50%
365 日≤N<730 日 0.25%
730 日≤N 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转换时收取。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上海中心大厦16层
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同时代销A、E份额的场外非直销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上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仅代销A类基金份额场外非直销机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上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仅代销E类基金份额场外非直销机构为: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上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为准。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次日,披露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不晚于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次开放期为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日,共3个工作日。投资者可在本次开放期期间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自2023年8月4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本公告仅对本次开放期期间办理其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