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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欧精选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欧精选定期开放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1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3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A类份额: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E类份额: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欧精选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欧精选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4年7月1日
赎回起始日 2024年7月1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年7月1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年7月1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欧精选定期开放混合A 中欧精选定期开放混合E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117 00189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中欧精选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每一个月开放一次,每次开
放期不超过5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工作日指上
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
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
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根据上述约定,本基金将于2024年7月1日(含当日)进入开放期,开放
时间为2024年7月1日(含)至2024年7月3日(含),在此期间接受投资者
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任一基金份额的最低金
额为1.00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0.01元,在不违反
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
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任一类别的最低金额为10000.00元,追加
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
销机构进行交易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
单笔最低金额。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E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E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优
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15%
100万元≤ M 0.1%
M≥500万元 每笔1000.00元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50%
100万元≤ M 1.00%
M≥500万元 每笔1000.00元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
构的相关公示、公告或规定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
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
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该类基金份额
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
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赎回费率
A类份额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 N 0.75%
30日≤ N 0.50%
365日≤ N 0.25%
N≥730日 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E类份额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 N 0.75%
30日≤ N 0.50%
365日≤ N 0.25%
N≥730日 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转换时收取。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司
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
务。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
常转换业务说明》。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上海中心大厦16
层
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6.1.2场外非直销机构
A类份额: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
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
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
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
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时
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类份额: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
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
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
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
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
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
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
上述销售机构信息内容截止2024年6月25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
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
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为准。
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6.2场内销售机构
无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
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次日,披露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
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不晚于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指定网站、基金
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自开放期的次日即2024年7月4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转换业务。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日(含)
办理其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
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zofund.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垂询
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