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基金募集申请注册文件名称:关于准予光大保德信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35号)
注册日期:2015年10月8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
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
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
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
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
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
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
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本次招募说明书的更新涉及基金管理人部分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
年3月2日,《光大保德信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光
大保德信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变更的相关内容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以及风险揭示部分,更新截止
至2019年12月25日,其余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5月16日,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
目 录
一、绪言 ......................................................... 1
二、释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7
四、基金托管人 ..................................................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7
六、基金的募集 .................................................. 40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41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2
九、基金的投资 .................................................. 58
十、基金的业绩 .................................................. 69
十一、基金的财产 ................................................ 71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72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7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9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2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83
十七、风险揭示 .................................................. 91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6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8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4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8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131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33
二十四、备查文件 ............................................... 134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由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
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光
大保德信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光大保德信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
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
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
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光大保德信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光大保德信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光大保德信睿
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
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光大保德信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光大保德信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光大保德信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
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
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
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光大保德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
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长不得超过3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的期货交易所的
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
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
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
节约
48、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
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49、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和销售服务费收
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50、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费或申购费的,称
为A类基金份额
51、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前后端认购费/申购费,而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52、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
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3、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4、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5、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两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
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
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7、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
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等媒介
58、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事件
59、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60、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
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
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
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
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61、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04年4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2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558号外滩金融中心1幢,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558号外滩金融中心1幢(北区3号
楼),6-7层、10层
法定代表人:林昌
注册资本:人民币1.6亿元
股权结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持55%的股
权;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45%的股权
电话:(021)80262888
传真:(021)80262468
客服电话:4008-202-888
网址:www.epf.com.cn
联系人:殷瑞皞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林昌先生,董事长,北京大学硕士。历任光大证券南方总部研究部总经
理、投资银行一部总经理、南方总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光大证
券助理总裁。现任本基金管理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代任)。
Glenwyn P. Baptist先生,副董事长,美国西北大学管理系硕士学位,
CFA。历任保德信金融集团企业金融部助理副总裁、保德信金融集团研究部总
监、保德信金融集团业务管理部首席运营官、保德信金融集团市场及业务管理
部共同基金总监、保德信金融集团投资管理部首席投资官、保德信金融集团业
务管理部总裁兼首席投资官。现任保德信国际投资总裁兼CIO。
包爱丽女士,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硕士。历任贝莱德资产管理公司研
究员、经理、业务负责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负责人,国投瑞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发展团队负责人、总经理助理、督察长、副总经理。
2016年6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基
金管理人董事。
俞大伟先生,董事,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江苏东华期货有限公司
苏州办交易部经纪人,上海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苏州交易部经理,河南鑫福
期货有限公司苏州代表处经理,上海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苏州营业部副经
理、经理,上海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光大期货有限公司常务副总
经理、总经理。现任光大期货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俪玲女士,董事,美国波士顿大学硕士,曾任荷兰银行(中国台湾)的
法务长,联鼎法律事务所(中国台湾)、泰运法律事务所(中国台湾)律师。现
任保德信金融集团高级副总裁兼区域顾问(亚洲)。
孔伟先生,独立董事,甘肃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曾任职于甘肃
省经济律师事务所、史密夫律师行(伦敦、香港)、外立综合法律事务所、上海
市瑛明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管理合伙
人、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通用环球医疗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郭荣丽女士,独立董事,东北财经大学博士。曾任东北财经大学讲师,招
商银行总行会计部副总经理、招商银行南山支行行长、招商银行总行会计部总
经理,渤海银行董事、首席财务官,中国银联党委委员、首席财务官兼银联商
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通华金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通联支付
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通联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王永钦先生,独立董事,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耶鲁大学博士后、哈佛大
学富布赖特高级访问学者。曾任职山东日照纺织抽纱进出口集团公司、山东日
照比特集团出口部经理、复旦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绿庭
新兴金融业态研究中心主任、经济学院985平台副主任。
胡雅丽女士,董事,武汉大学硕士。曾任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家电行
业分析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家电行业首席分析师、MD、新三板市场首席
分析师,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常务副所长。现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研究所所长。
2、监事会成员
陈浒先生,监事长,华东师范大学工理学士、工学硕士,美国宾夕法尼亚
大学沃顿商学院MBA。历任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业务经理,上海市浦东新
区金融服务局局长助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结构化融
资部总经理。现任光大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庚辉先生,监事,曼尼托巴大学理学硕士。历任加拿大永明金融集团精
算总监,美国国际集团国际团险管理部副总精算师,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集团
副总裁兼总精算师、全球资产管理高级投资副总裁、全球审计部高级副总裁。
现任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全球战略规划董事总经理。
王永万先生,监事,吉林财贸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士。曾任海口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员,海南省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证券营业部财务主管,湘财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海口营业部、深圳营业部及南方总部财务经理,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会计主管,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监等职务。现
任本基金管理人运营部总监。
赵大年先生,监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统计与金融系学士,中国科学院数
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统计学专业硕士。历任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产
品设计经理,钧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任职投资经理。2009年4月加入光大保德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风险管理部风险控制专员、风险控制高级经
理、副总监、总监(负责量化投资研究等)、量化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风险
管理部副总监,现任风险管理部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林昌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代任),简历同上。
李常青先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历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系教
师,安徽众城高昕律师事务所律师,天同(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
部高级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监助理、北京办事处主任,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监察稽核部总监等职务,2010年7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
担任监察稽核部总监、战略发展部总监、督察长兼风险管理部总监,现任本基
金管理人副总经理兼子公司执行董事。
盛松先生,北京大学硕士,中国国籍。曾就职于中国科学院空间技术中心
科利华有限公司,历任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交易部经理,光大证
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2003年参加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工作,
2004年4月至2014年8月担任督察长,2018年3月至2019年11月兼任公司
量化投资部总监。现任本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首席投资总监。
梅雷军先生,吉林大学博士。曾任深圳蛇口安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
理部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总部机构管理部总经理兼任电脑部总经
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一部总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兼客户服
务中心总经理。2004年7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本基金管
理人副总经理、首席运营总监兼首席信息官。
董文卓先生,中山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习研究
助理、研究员,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平安养老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固收投资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年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年
金另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年金基金经理、专户投资经理、基本养老投资经
理等。2017年5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9月至2019年
3月担任专户投资经理。现任本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管江女士,上海财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学士。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金融组高级审计师。2006年11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先后担任监察稽核高级经理、监察稽核部副总监。现任本基金管理人督察
长、董事会秘书兼监察稽核部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蔡乐女士,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至2018年2月4
日。
杨烨超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为2016年3月3日至2018年5月
25日。
沈荣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为2018年5月26日至2020年2月27
日。
现任基金经理:
黄波先生,硕士。2009年毕业于南京大学,2012年获得复旦大学金融学硕
士学位。2012年7月至2016年5月在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固定收
益部助理投资经理;2016年5月至2017年9月在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
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经理;2017年9月至2019年6月在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任职专户投资部副总监;2019年6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现任光大保德信安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光大保德信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多策略
精选18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多策
略智选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睿鑫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欣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林晓凤女士,硕士。2000年获得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学士学位,2003年获
得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硕士学位。2003年6月至2016年6月在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担任证券投资部研究员、投资经理、总助、副总监、兴证投资子公司
常务副总;2016年6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专户投资部总
监,2016年12月至2018年9月担任光大保德信多策略价值收益1号资产管理
计划的投资经理,2017年6月至2018年9月担任光大保德信多策略价值收益2
号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经理,2017年11月至2018年9月担任光大保德信光耀
量化对冲1号资产管理计划、光大保德信光耀量化对冲2号资产管理计划的投
资经理的投资经理,2018年3月至2018年9月担任光大保德信多策略掘金价
值1号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经理。现任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光大保德信一带一
路战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翟云飞先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统计与金融系博士。2010年6月至2014年
3月在大成基金任职,其中2010年6月至2011年5月任职金融工程师、2011
年5月至2012年7月任职产品设计师、2012年7月至2014年3月任职量化投
资研究员、行业投资研究员;2014年4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金融工程师(负责量化投资研究)、高级量化研究员。现任光大保德信风格
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光大保德信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
创业板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诚鑫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光大保德信永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盛松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首席投资总监。
董文卓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戴奇雷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权益投资部总监兼光大保德信均衡精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林晓凤女士,现任本基金管理人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兼光大保德信一带一路
战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光大保德信睿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无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