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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
关指标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
位:元)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
润(单位:元)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
算的应分配金额
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安年年红债券
000227
2013年11月14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和《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
约定
2023年9月30日
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第二次分红
华安年年红债券A
000227
1.040
1,000,789.40
500,394.70
0.100
华安年年红债券C
001994
1.040
294,380.88
147,190.44
0.100
注:《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季度末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超过0.01元时,本基金至少进行收益分配1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2023年10月23日
2023年10月2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3年10月24日
权益登记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1)红利再投资日:2023年10月23日;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份额将于2023年10月24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10月25日起可查询;
3)红利再投资按2023年10月23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再投资基金份额,不足0.01份基金份额的,四
舍五入;
4)权益登记日之前(2023年10月23日)被冻结或托管转出尚未转入的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
利按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
2)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23年10月20日之前(含该日)办理变更手续。
3)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