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本情况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491号注册募集的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11月17日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的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会议”),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4日起,至2018年6月4日15:00止(以本次大会公告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专人送交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相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本次会议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会议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5月11日,即在权益登记日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表决。
四、投票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经授权或认可的业务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或者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18年5月4日起,至2018年6月4日15:00以前(以本次大会公告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专人送交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至本次持有人会议专用信箱:
[收件人:马丽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815室国投瑞银基金邮编:100033联系电话:010-66555550-1832]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授权的材料及投票所需的相关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会议公告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注册机构记录相符。
(2)纸面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送达本次持有人会议专用信箱的,表决时间以收到时间为准,专人送交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计票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4日15:00,其后送达的表决票为无效表决。
(3)纸面表决票的效力认定规则: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公告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授权委托书中联系电话虽未填写但不影响认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身份的,不影响授权和表决效力);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纸面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材料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纸面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1/2(含1/2);
2、《关于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相关事项的议案》经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1/2(含1/2)。如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低于上述规定比例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1/3以上(含1/3)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参加,方可召开。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会议相关机构
1、召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蔓
联系电话:400-880-6868、0755-83575992
传真:0755-82904007
网址:http://www.ubssdic.com
2、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4、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咨询。
2、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邮寄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3、基金管理人可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转换转入申请,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五月四日
附件一:《关于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相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事项对法律文件的修改说明》
附件一:
关于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注册相关事项的议案
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进行变更注册,拟调整本基金的管理费率,修改投资范围、投资限制、估值方法等,另增加自动清盘条款,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
具体说明见附件四《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事项对法律文件的修改说明》。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托管协议也将相应进行必要的修改和更新。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五月四日
附件二:表决票
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
/
名称
证件类型身份证
/
其他(请填写证件类型):
_________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审议事项《关于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
/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
、因公证工作的需要,请您准确填写联系电话;
2
、请以打“
√
”方式选择表决意见;
3
、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4
、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
5
、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公告规定的,视为
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
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附件三: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
名称
委托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
其他(请填写证件类型):
_________
证件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姓名
/
名称
代理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
其他(请填写证件类型):
_________
证件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
兹授权代为行使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权利,并对《关于国投瑞银新收
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相关事项的议案》按如下意见表决
(
请以打“
√
”方式选择
)
:
同意反对授权代理人表态
授权有效期自
2018
年
5
月
4
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4
日止。
若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除非本授权文件
另有载明或重新授权,本授权继续有效。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名
/
盖章):
授权日期: 年月日
说明:
1
、因公证工作的需要,请您准确填写联系电话;
2
、个人投资者委托代理人投票的,应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提供与基金账户开立时一致的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机构投资者委托代理人投票的,应由委托人填妥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
机构公章,同时提供该机构持有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
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其他类型的登记证书复印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代理人投票的,应提供该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
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意见代表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授权意见;
4
、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授权意见,多选、未选视为选择“授权代理人表态”;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多次授权,且能够区分先后次序的,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
6
、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委托人未持有基金份额,则其授权无效。
附件四:
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事项
对法律文件的修改说明
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11月17日成立,为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本基金进行变更注册,拟调整本基金的管理费率,修改投资范围、投资限制、估值方法等,另增加自动清盘条款,并对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同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审议及表决。本基金对法律文件的修改内容如下:
一、《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版本
修订后的《国投瑞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版本
内容内容
第二部
分释义
9
、《基金法》: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9
、《基金法》: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
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
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32
、工作日:指证券交易所(主要包括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
交易日
32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
交易日
无
52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
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
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
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 确保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第三部
分基金
的基本
情况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赎回费收取方式的不
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增加本基
金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
水平、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此项调
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但须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并提前公告。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
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
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可以增加本基金新的基
金份额类别、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调
整基金份额分类方法或规则等, 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提前公告。
第五部
分基金
备案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
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
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
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本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
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
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第六部
分基金
份额的
申购与
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
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
、……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
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8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
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
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
自律规则的规定。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3
、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
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6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
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
过基金总份额的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
形时。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3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
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6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
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
份额的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时,基金管
理人有权拒绝等于或超过
50%
的申请。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3
、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
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3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
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
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
回。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
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部分延期赎回或暂
停赎回。
第八部
分基金
份额持
有人大
会
一、召开事由
1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
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根
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2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
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
)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
费或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
3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
在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基金销售
服务费、调整收费方式,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
一、召开事由
1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
有规定的除外:
(
5
)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根据法
律法规的要求调整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2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现有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以下
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
)调低除管理费和托管费外的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
费用(包括销售服务费);
(
3
)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在不
对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调整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整收费方式,或者
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2
、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开时,由基
金托管人召集;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2
、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
管人召集;
六、表决
2
、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
2/3
)通
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
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应
当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六、表决
2
、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
2/3
)通过方可
做出。除本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
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
基金合并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
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
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含
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期
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
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范围为
0%-95%
。权证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3%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
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5%
,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短期融资券
之外的单个债券的久期不超过
3
年, 信用等级需在
AA+
级或以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
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
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含可分离
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
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
例范围为
0%-95%
。权证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3%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三、投资策略
(三)债券投资管理
……
对于资产支持证券,其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
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