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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
监会发[2017]第 13 号)和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估值
政策和程序等有关规定,经本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泓德裕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 18 康美 01(证券代码:
143730)、17 康美 MTN001(证券代码:101754066)、17 康美 MTN002(证券代码:
101754083)、18 康美 MTN003(证券代码:101800441)进行估值方法调整。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