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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与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1月7日起结束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份额代码:002163)的销售服务费费率优惠活动,即自该日起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恢复至0.30%。
一、重要提示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情况
1、本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
2、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28-5888
三、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