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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 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
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 号) 的有关规
定,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自 2022 年 11 月 7 日起, 泰康资产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 “阳光诺和”
(股票代码 688621) 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 将恢复为采用
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 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查询或者拨
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