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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2247
基金管理人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2024年6月6日
暂停大额转换转入 2024年6月6日
起始日
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年6月6日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元) 100,000.00
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元) 100,000.00
限制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单位:元) 100,000.00
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维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 新疆前海联合 新疆前海联合海盈
简称 海盈货币 A 货币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247 002248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注:2024年6月5日15:00后提交的基金交易申请将视为
2024年6月6日的交易申请,同样受上述大额申购(含转换
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限制。投资者成功提交申请的时间以
登记机构系统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4年6月6日起,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
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单日单笔申购(含转换转入、
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以及单个基金账户通过非直销渠道当
日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均不应超过
10万元(不含1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非直销渠
道单笔或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超过
1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本基金在直销
机构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照常办理;
在非直销机构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照常办理。
(2)自2024年6月11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恢复本
基金通过非直销渠道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咨询方法: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
服务电话400-640-0099,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qhlh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
金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敬请投资人注意投
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
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