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长盛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长盛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长盛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长盛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长盛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长盛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一六年三月
长盛同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1
鉴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责任鉴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责任鉴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责任鉴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责任鉴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责任鉴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责任鉴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责任鉴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责任鉴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责任鉴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责任鉴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责任鉴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责任鉴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责任鉴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责任鉴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责任鉴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责任鉴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责任司,按照相关法律规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资格和能力; 司,按照相关法律规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资格和能力; 司,按照相关法律规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资格和能力; 司,按照相关法律规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资格和能力; 司,按照相关法律规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资格和能力; 司,按照相关法律规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资格和能力; 司,按照相关法律规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资格和能力; 司,按照相关法律规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资格和能力; 司,按照相关法律规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资格和能力; 司,按照相关法律规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资格和能力; 司,按照相关法律规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资格和能力; 司,按照相关法律规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资格和能力; 司,按照相关法律规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资格和能力;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按相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按相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按相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按相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按相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按相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按相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按相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按相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按相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按相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按相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按相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按相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按相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按相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按相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按相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法律合成立并效存续的,按相 关法律规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资格和能力; 关法律规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资格和能力; 关法律规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资格和能力; 关法律规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资格和能力; 关法律规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资格和能力; 关法律规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资格和能力; 关法律规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资格和能力; 关法律规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资格和能力; 关法律规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资格和能力; 关法律规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资格和能力; 关法律规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资格和能力;
鉴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 鉴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 鉴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 鉴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 鉴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 鉴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 鉴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 长盛 同裕纯债 同裕纯债 同裕纯债 债券型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 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 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 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 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 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 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 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 长盛 同裕纯债 同裕纯债 同裕纯债 债券型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人; 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人; 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人; 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人; 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人; 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人;
为明确 长盛 同裕纯债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和托之间的权利义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和托之间的权利义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和托之间的权利义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和托之间的权利义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和托之间的权利义务 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
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三路诺德金融主楼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三路诺德金融主楼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三路诺德金融主楼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三路诺德金融主楼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三路诺德金融主楼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三路诺德金融主楼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三路诺德金融主楼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三路诺德金融主楼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三路诺德金融主楼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三路诺德金融主楼 10D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高新
成立时间: 成立时间: 1999 1999 年 3月 26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 1999 1999 】6号
组织形式: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人民币壹亿捌仟玖佰万元整 人民币壹亿捌仟玖佰万元整 人民币壹亿捌仟玖佰万元整 人民币壹亿捌仟玖佰万元整 人民币壹亿捌仟玖佰万元整 人民币壹亿捌仟玖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 基金募集、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 基金募集、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 基金募集、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 基金募集、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 基金募集、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 基金募集、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 基金募集、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 基金募集、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 基金募集、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 基金募集、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 基金募集、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 基金募集、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 基金募集、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 基金募集、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 基金募集、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 基金募集、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 基金募集、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 基金募集、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 基金募集、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 基金募集、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 基金募集、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 基金募集、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 基金募集、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 的其他业务 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
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田国立 田国立
成立时间: 成立时间: 1983 1983 年 10 月 31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 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和长贷办理结算票据贴 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和长贷办理结算票据贴 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和长贷办理结算票据贴 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和长贷办理结算票据贴 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和长贷办理结算票据贴 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和长贷办理结算票据贴 现;发行金融债 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 买卖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 买卖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 买卖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 买卖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 买卖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 买卖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 买卖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 买卖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 买卖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 买卖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 买卖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 买卖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 买卖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 买卖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 买卖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 买卖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 买卖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 买卖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 买卖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险 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险 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险 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险 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险 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险 业务; 提供保险箱服外汇存款贷兑换业务; 提供保险箱服外汇存款贷兑换业务; 提供保险箱服外汇存款贷兑换业务; 提供保险箱服外汇存款贷兑换业务; 提供保险箱服外汇存款贷兑换业务; 提供保险箱服外汇存款贷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款担 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款担 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款担 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款担 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款担 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款担 保;结汇、售发行和代 理股票以外的币有价证券买卖保;结汇、售发行和代 理股票以外的币有价证券买卖保;结汇、售发行和代 理股票以外的币有价证券买卖保;结汇、售发行和代 理股票以外的币有价证券买卖保;结汇、售发行和代 理股票以外的币有价证券买卖保;结汇、售发行和代 理股票以外的币有价证券买卖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币有价证券;自营汇 代客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币有价证券;自营汇 代客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币有价证券;自营汇 代客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币有价证券;自营汇 代客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币有价证券;自营汇 代客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币有价证券;自营汇 代客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及付款;资调查、咨询见证 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及付款;资调查、咨询见证 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及付款;资调查、咨询见证 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及付款;资调查、咨询见证 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及付款;资调查、咨询见证 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及付款;资调查、咨询见证 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买卖海外分支机构经营与当 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买卖海外分支机构经营与当 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买卖海外分支机构经营与当 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买卖海外分支机构经营与当 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买卖海外分支机构经营与当 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买卖海外分支机构经营与当 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在港 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在港 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在港 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法令可发或 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法令可发或 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法令可发或 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法令可发或 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法令可发或 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法令可发或 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法令可发或 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法令可发或 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法令可发或 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法令可发或 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法令可发或 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法令可发或 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法令可发或 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人民银批准的其他业务。 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人民银批准的其他业务。 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人民银批准的其他业务。 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人民银批准的其他业务。 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人民银批准的其他业务。 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人民银批准的其他业务。 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人民银批准的其他业务。 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人民银批准的其他业务。 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人民银批准的其他业务。 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人民银批准的其他业务。 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人民银批准的其他业务。 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人民银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
(一)依据 (一)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运作管理办(以下简称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及其他有关律规与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及其他有关律规与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及其他有关律规与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及其他有关律规与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及其他有关律规与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及其他有关律规与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及其他有关律规与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及其他有关律规与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及其他有关律规与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及其他有关律规与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及其他有关律规与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及其他有关律规与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及其他有关律规与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及其他有关律规与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及其他有关律规与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及其他有关律规与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及其他有关律规与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及其他有关律规与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及其他有关律规与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及其他有关律规与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及其他有关律规与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及其他有关律规与长盛 同裕纯债 同裕纯债 债券型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订立。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订立。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订立。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订立。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订立。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订立。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订立。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订立。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订立。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订立。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订立。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订立。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订立。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订立。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订立。
(二)目的 (二)目的
订立本协议的目是 明确 长盛 同裕纯债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和 长盛 同裕纯 同裕纯 同裕纯 债债券型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之间在财产的保、 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之间在财产的保、 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之间在财产的保、 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之间在财产的保、 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之间在财产的保、 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之间在财产的保、 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之间在财产的保、 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之间在财产的保、 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之间在财产的保、 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之间在财产的保、 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之间在财产的保、 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之间在财产的保、 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之间在财产的保、 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之间在财产的保、 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之间在财产的保、 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之间在财产的保、 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之间在财产的保、 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之间在财产的保、 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之间在财产的保、 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之间在财产的保、 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职责,确保基金财产安全护份 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职责,确保基金财产安全护份 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职责,确保基金财产安全护份 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职责,确保基金财产安全护份 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职责,确保基金财产安全护份 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职责,确保基金财产安全护份 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职责,确保基金财产安全护份 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职责,确保基金财产安全护份 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职责,确保基金财产安全护份 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职责,确保基金财产安全护份 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职责,确保基金财产安全护份 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职责,确保基金财产安全护份 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职责,确保基金财产安全护份 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职责,确保基金财产安全护份 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职责,确保基金财产安全护份 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职责,确保基金财产安全护份 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职责,确保基金财产安全护份 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职责,确保基金财产安全护份 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职责,确保基金财产安全护份 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职责,确保基金财产安全护份 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职责,确保基金财产安全护份
3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原则 (三)原则
基金管理人和托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议。 基金管理人和托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议。 基金管理人和托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议。 基金管理人和托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议。 基金管理人和托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议。 基金管理人和托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议。 基金管理人和托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议。 基金管理人和托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议。 基金管理人和托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议。 基金管理人和托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议。 基金管理人和托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议。 基金管理人和托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议。 基金管理人和托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议。 基金管理人和托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议。 基金管理人和托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议。 基金管理人和托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议。 基金管理人和托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议。 基金管理人和托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议。 基金管理人和托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议。
(四)解释 (四)解释
除非文义另有 所指,本协议的术语与《基金合同》相应具含。若除非文义另有 所指,本协议的术语与《基金合同》相应具含。若除非文义另有 所指,本协议的术语与《基金合同》相应具含。若除非文义另有 所指,本协议的术语与《基金合同》相应具含。若除非文义另有 所指,本协议的术语与《基金合同》相应具含。若除非文义另有 所指,本协议的术语与《基金合同》相应具含。若除非文义另有 所指,本协议的术语与《基金合同》相应具含。若除非文义另有 所指,本协议的术语与《基金合同》相应具含。若除非文义另有 所指,本协议的术语与《基金合同》相应具含。若除非文义另有 所指,本协议的术语与《基金合同》相应具含。若除非文义另有 所指,本协议的术语与《基金合同》相应具含。若除非文义另有 所指,本协议的术语与《基金合同》相应具含。若除非文义另有 所指,本协议的术语与《基金合同》相应具含。若除非文义另有 所指,本协议的术语与《基金合同》相应具含。若除非文义另有 所指,本协议的术语与《基金合同》相应具含。若除非文义另有 所指,本协议的术语与《基金合同》相应具含。若除非文义另有 所指,本协议的术语与《基金合同》相应具含。若除非文义另有 所指,本协议的术语与《基金合同》相应具含。若除非文义另有 所指,本协议的术语与《基金合同》相应具含。若抵触的,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抵触的,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抵触的,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抵触的,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抵触的,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抵触的,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抵触的,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抵触的,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抵触的,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抵触的,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抵触的,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规的定及 《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 的约定,建立相关技术系 的约定,建立相关技术系 的约定,建立相关技术系 的约定,建立相关技术系 的约定,建立相关技术系 的约定,建立相关技术系 的约定,建立相关技术系 统,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统,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统,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统,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统,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统,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统,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