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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
银瑞祥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4月26日
送出日期:2023年4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瑞祥混合 基金代码 002358
下属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瑞祥混合A 下属基金代码 002358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03-09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19-04-10
基金经理的日期
桑俊
证券从业日期 2008-09-05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2-04-13
基金经理的日期
杨枫
证券从业日期 2013-07-15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
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
其他
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
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
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国投瑞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投瑞银瑞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3月2日)自2018年3月9日转型而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在追求有效控制风险和保持资金流动性的基础上,在风险有效控制前
提下,根据宏观经济周期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依据股票市场和债券市
投资目标 场之间的相对风险收益预期,自上而下灵活配置资产,积极把握行业
发展趋势和风格轮换中蕴含的投资机会,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
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投资范围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
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权证
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多因素分析决策支
持系统,根据股票和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市场趋势和预期收益风
险的比较判别,对其配置比例进行灵活动态调整,以期在投资中达到
风险和收益的优化平衡。
2、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略主要采用“自下而上”选
股策略,辅以“自上而下”的行业分析进行组合优化。本基金将根据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
主要投资策略 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3、债券组合构建:本基金借鉴UBS AM固定收益组合的管理方法,采
取“自上而下”的债券分析方法,确定债券模拟组合,并管理组合风
险。
4、衍生品投资策略: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
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
融衍生品。本基金利用金融衍生品合约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和杠杆
操作等特点,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本基金为灵活配置的混合型基金,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型基金和
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
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
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
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注:详见《国投瑞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本基金由国投瑞银瑞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而来并于2018年3月9日合同生效。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 100万元 1.50%
申购费(前收费) 100万元 ≤ M < 500万元 1.00%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N < 7天 1.50%
7天 ≤ N < 30天 0.75%
赎回费 30天 ≤ N < 365天 0.50%
365天 ≤ N < 730天 0.25%
N ≥ 730天 0.00%
注: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由赎回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A
类基金份额少于30日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10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A类基金份
额大于30日(含)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
持有A类基金份额长于3个月(含)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
金财产;对持续持有A类基金份额长于6个月(含)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
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为: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1+申购
费率)(注:对于申购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投资人,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净申购
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计算方式为: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
净值;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90%
托管费 0.15%
注: 本基金其他运作费用包括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等。本基金
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
风险,可能增加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
(2)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
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
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
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
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
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
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
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2、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
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
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
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
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
情时,标的资产价格的微小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
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3、投资组合的风险
本基金的证券投资组合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4、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当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实施侧袋机制期间,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
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因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
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
面临损失。
5、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合规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
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
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ubssdic.com][客服电话:
400-880-6868、0755-83160000]
《国投瑞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国投瑞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