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零年第三
号)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11月4日《关于核准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400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
3月20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
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
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
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
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
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和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再更新基金招募
说明书。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根据《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修订
后的基金合同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更新截止日为2020年11月10日。除非另有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3月2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19年12月31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1 绪言............................................................................................................................................. 4
§2 释义............................................................................................................................................. 5
§3 基金管理人 ............................................................................................................................... 12
§4 基金托管人 ............................................................................................................................... 23
§5 相关服务机构 ........................................................................................................................... 25
§6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44
§7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 ............................................................................................... 45
§8 基金的投资 ............................................................................................................................... 55
§9 基金的业绩 ............................................................................................................................... 67
§10 基金的财产 ............................................................................................................................. 68
§11 基金资产的估值 ..................................................................................................................... 69
§12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4
§13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6
§14 基金份额的登记、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解冻 ..................................................... 78
§15 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80
§16 基金的信息披露 ..................................................................................................................... 81
§17 风险揭示 ................................................................................................................................. 87
§18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2
§19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4
§20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4
§21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5
§22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7
§23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9
§24 备查文件 ............................................................................................................................... 130
§1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2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
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招商丰盛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
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
议、通知等;
《基金法》: 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
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
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
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
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
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
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
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
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
机构投资者;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
额的投资人;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
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销售机构: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
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
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的机构;
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
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
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
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登记机构: 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招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账户: 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
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
过该销售机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买
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
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
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
认的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
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
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业绩考核周期: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每个业绩考核周期为一
年,若业绩考核周期内本基金的份额净值增
长率持续一段时间触发本基金管理人事先设
定的阀值,则本业绩考核周期提前结束,新
的业绩考核周期在前一周期结束后的次日开
始;
年度对日: 指业绩考核周期起始日在下一日历年度中的
对应日期,若该日历年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
的,则顺延至下一日;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
交易日;
T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
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
业务的工作日;
开放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
时间段;
《业务规则》: 指本基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业务的相应规
则;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
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
为;
赎回: 指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
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
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
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
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
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
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
作;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
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
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
资方式;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
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
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
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
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
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
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
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
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
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
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
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不可抗力: 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
服的客观事件;
销售服务费: 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计提,属
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赎回费收取方式的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不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
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
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
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
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
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
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3 基金管理人
3.1 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3.1亿元
法定代表人:刘辉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电话:(0755)83199596
传真:(0755)83076974
联系人:赖思斯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号文
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十三亿一千
万元(RMB1,310,000,000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
商银行”)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持有
公司全部股权的45%。
2002年12月,公司由招商证券、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中国电力
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成立时
注册资本金人民币一亿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证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40%,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0%,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
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10%。
2005年4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
民币一亿元增加至人民币一亿六千万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不变。
2007年5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受让中国电
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分别持有
的公司10%、10%、10%及3.4%的股权; 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受让
招商证券持有的公司3.3%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
银行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4%,招商证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同时,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
币一亿六千万元增加至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
2013年8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 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21.6%股权转让给招商银行、11.7%股权转让给招商证券。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持有全部股权的55%,招商证
券持有全部股权的45%。
2017年12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报备中国证监会,公司股东招商银行和招商
证券按原有股权比例向公司同比例增资人民币十一亿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
民币二亿一千万元增加至人民币十三亿一千万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不变。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招商银行始终坚持“因
您而变”的经营服务理念,已成长为中国境内最具品牌影响力的商业银行之一。2002年4
月9日,招商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36);2006年9月22日,招商
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396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集团旗下的证券公司,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为
拥有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2009年11月17日,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代码600999);2016年10月7日,招商证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6099)。
公司以“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为使命,秉承诚信、理性、专业、协作、成长的核心
价值观,努力成为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一流品牌的资产管理公司。
3.2 主要人员情况
3.2.1 董事会成员
刘辉女士,经济学硕士。1995年4月加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至2013年任
招商银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13年至2015年任招商银行市场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15
年至2017年任招商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兼招商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12
月起任招商银行投行与金融市场总部总裁兼招商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2019年4月起任
招商银行行长助理兼招商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同时兼任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现任公司董事长。
金旭女士,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1993年7月至2001年11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2001
年11月至2004年7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06年1月在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5月在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
代表处任首席代表。2007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
1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4月起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7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杜凯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2年8月至1993年11月先后在蛇口工业区商业服务公
司和蛇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工作。1993年12月起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证
券营业部交易员、市场拓展部副主任、经理助理、负责人,深圳分公司总经理,渠道管理
部总经理,财富管理及机构业务总部负责人。2019年5月起兼任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招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王小青先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1992年7月至1994年9月在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
海安支行工作。1997年7月至1998年5月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1998
年5月至2004年4月在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工作。2004年4月至2005年4月在天一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5年4月至2007年8月历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
部副总经理兼组合管理部副总经理、组合管理部副总经理、组合管理部总经理。2007年8
月至2020年3月历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党委委员、党委副书
记,投委会主任委员等职。2020年3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总经理。
何玉慧女士,加拿大皇后大学荣誉商学士。曾先后就职于加拿大National Trust
Company和Ernst&Young,1995年4月加入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9月退休前系
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金融业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合规服务主管合伙人。目前兼任泰
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汇丰前海证券有限公司、建信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南顺(香港)
集团的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多个香港政府机构辖下委员会及审裁处的成员和香港会计师公
会纪律评判小组成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思宁女士,博士研究生。1989年8月至1992年11月历任中国金融学院国际金融系
助教、讲师。1992年11月至2012年6月历任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处长、处长、副主
任,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正局级副主任,中国证监会创业板部主任。2012
年6月至2014年6月任上海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2014年6月至2017年4月历任中国
证监会创新部主任、打非局局长。2017年5月起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
邹胜先生,管理学硕士。1992年12月至1996年12月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历任电
脑工程部经理、系统运行部经理。1996年12月至2017年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历任系统
运行部副总监、武汉中心主任、创业板存管结算部副总监、电脑工程部总监、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其中2013年4月至2017年2月兼任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3
月起任深圳华锐金融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外,兼任深圳华锐金融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下属公司上海华锐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华锐分布式(北京)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华锐
分布式技术(长沙)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华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火纹区块链
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同时兼任深圳协和信息技术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
圳丰和技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平和技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
行事务合伙人、深圳泰和技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兼任深圳市金融科技
协会联席会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3.2.2 监事会成员
周语菡女士,硕士研究生,先后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及加州州立大学索诺玛分校。自
2008年3月至2014年9月以及自2002年3月至2005年9月任招商局中国基金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自2008年2月至2014年5月以及自2002年2月至2005年7月任招商局中国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7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
监事会主席。
彭家文先生,中南财经大学国民经济计划学专业本科,武汉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本科。
2001年9月加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招商银行计划资金部经理、高级经理,计划
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年11月起任零售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
年6月起任招商银行零售金融总部副总经理、副总裁。2016年2月起任招商银行零售金融
总部副总裁兼招商银行零售信贷部总经理。2017年3月起任招商银行郑州分行行长。2018
年1月起任招商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罗琳女士,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996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历
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董事;2002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成立
后先后历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产品研发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产品运营官、市
场推广部总监、首席市场官兼银行渠道业务总部总监、渠道财富管理部总监,现协助分管
营销中台,并担任公司监事。
鲁丹女士,中山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加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Oracle
ERP系统实施顾问;2005年5月至2006年12月于韬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顾问;2006
年12月至2011年2月于怡安翰威特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总监;2011年2月至2014年3月
任倍智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2014年4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
公司战略与人力资源总监兼人力资源部总监、公司监事,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李扬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2002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
核算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运营官兼产品管理部负责人、公司监事。
3.2.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王小青先生,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