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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的有关规定,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3年4月26日(估值日)起,对本公司产品持有的15华信债(136093)进行估值调整,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