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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协商一致,自2023年7月13日起,本公司旗下东方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和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招商银行开展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不含转换转入)费率优惠活动(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序号 产品全称 基金代码
1 东方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6204
2 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545
二、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3年7月13日起,个人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不含转换转入,仅限前端申购模式)上述基金,享受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1折优惠。原申购费为固定费用的,不享受优惠,按原固定费用执行。
三、费率优惠期限
截止时间以招商银行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四、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
3.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