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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根据《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2年2月14日起降低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费率,将管理费费率由0.27%调整为0.15%,并对《基金合同》中涉及管理费费率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另外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具体修订如下:
将《基金合同》中“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由原来的: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7%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中涉及到上述需要修改的内容将一并修改。上述修订自2022年2月14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