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17]13 号公告)的要求,经与托管行和会计师事务所协调一致,广发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所持有“康泰生物”(股票代码300601)进行估值调整,估值价格调整为46.94元;对广发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持有的广发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在其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其持有的“康泰生物”(股票代码300601)采用46.94元估值的影响,并按此调整因素进行估值。
待“康泰生物”(股票代码300601)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