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中证全指原材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广发中证全指原材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广发中证全指原材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广发中证全指原材料ETF联接
A类基金代码:001459
C类基金代码:00297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8月18日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的备案”第四条约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8月18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2018年8月18日。由于该日为非交易日不进行基金估值,为保证估值公允以准确计算基金规模,并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故顺延至2018年8月20日。若截至2018年8月20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即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