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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盛盛琪一年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19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9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年9月7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1,200,957.40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40,191.48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1年度第三次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盛盛琪一年债券A
长盛盛琪一年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199
003200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344
1.0320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1,185,390.18
15,567.22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1050
0.0940
注:1、本基金根据收费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两种类别,两类别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两类别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合同中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如截至每年3、6、9、12月第五个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大于0.01元,则应于该月第五个工作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就此可供分配利润实施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
3、基准日本基金A类可供分配利润折合到每份基金份额为0.0228元,本次收益分配中A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比例为46.05%;本基金C类可供分配利润折合到每份基金份额为0.0204元,本次收益分配中C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比例为46.08%。
4、本次为本基金第十次收益分配。本次之前本基金A类每10份基金份额已累计分配收益0.971元,本基金C类每10份基金份额已累计分配收益0.837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年9月16日
除息日
-
2021年9月1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年9月22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不作红利再投资处理。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手续费
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相关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参与本次收益分配,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参与本次收益分配。
2、本基金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不允许变更分红方式。但注册登记机构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小额现金红利进行再投资处理。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因基金分红的行为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基金分红的行为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三、咨询办法及基金销售机构
1、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2、本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
3、本基金销售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请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