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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寿
安保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国寿安保添利货
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月16日起,对旗下国寿安保添利货币市场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调整收益支付方式,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相应条款。本项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修订详见附件《国寿安保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本公司将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相关内容进
行修改。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gsfunds.com.cn)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相关法律文
件,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
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
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6日
附件:《国寿安保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1、《基金合同》
章节 原文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5、本基金出现当日净收益或累计未分配净收益小于零的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暂停本基金的申购;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5、本基金出现当日净收益小于零的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暂停本基金的申购;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6、本基金出现当日净收益或累计未分配净收益小于零的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本基金的赎回。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6、本基金出现当日净收益小于零的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本基金的赎回。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2)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二、基金托管人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2)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二、收益分配原则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个开放日将实现的基金净收益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下一日基金收益分配,并按月结转到投资者基金账户,使基金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本基金收益每月集中支付一次,成立不满一个月不支付。3、收益分配的方式约定为红利再投资,不收取再投资费用。如当期累计分配的基金收益为正值,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如当期累计分配的基金收益为负值,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缩减相应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取现金收益。4、若投资者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自动将投资者账户当 二、收益分配原则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
前累计收益全部结转并与赎回款一起支付给投资者;若投资者部分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时,当基金份额未付收益为正时,未付收益不进行支付;当基金份额未付收益为负时,其剩余的基金份额需足以弥补其当前未付收益为负时的损益,否则将自动按比例结转当前未付收益,再进行赎回款项结算。5、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应于实施更改前依照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分配时,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在每日收益支付时,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则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不变;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净收益小于零,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托管协议》
章节 原文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前言 增加:基金管理人承诺其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8﹞164号)等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将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不会违反任何前述规定;承诺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不属于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承诺投资的资金来源和去向不涉及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等行为;承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向基金托管人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提供真实有效的业务性质与股权或者控制权结构、提供基
金受益所有人的信息和资料,并在
基金受益所有人发生变化时,及时
告知基金托管人并按基金托管人要
求完成更新;承诺积极履行反洗钱
职责,不借助本业务进行洗钱等违
法犯罪活动;
基金管理人承诺基金管理人及
其关联方均不属于中国法律法规认
可的联合国及相关国家、组织、机
构发布的制裁名单,及中国政府部
门或有权机关发布的涉恐及反洗钱
相关风险名单内的企业或个人;不
位于中国法律法规认可的被联合国
及相关国家、组织、机构制裁的国
家和地区;
基金管理人承诺,其已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
适用的现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
要求,履行了个人信息处理者应承
担的义务。对于按规定应向基金托
管人提供的自然人个人信息,其已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要
求,履行了必需的手续;
(一)基金收益分配应该符合九、基金收益分(一)基金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
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配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
具体规定如下:
规定如下:
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
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
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
2、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
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金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
式,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个开放
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各
日将实现的基金净收益分配给基金
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份额持有人,参与下一日基金收益分
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
配,并按月结转到投资者基金账户,
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投
使基金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
本基金收益每月集中支付一次,成立
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
不满一个月不支付。
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
3、收益分配的方式约定为红利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再投资,不收取再投资费用。如当期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
累计分配的基金收益为正值,则为基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
金份额持有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
如当期累计分配的基金收益为负值,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
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缩减相应的基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
金份额。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
获取现金收益。益;
4、若投资者全部赎回基金份额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
时,基金管理人自动将投资者账户当分配时,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
前累计收益全部结转并与赎回款一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
起支付给投资者;若投资者部分赎回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
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时,当基金份额未获得现金收益;在每日收益支付时,
付收益为正时,未付收益不进行支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则为投资人
付;当基金份额未付收益为负时,其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若当日净收
剩余的基金份额需足以弥补其当前益等于零,则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
未付收益为负时的损益,否则将自动不变;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
按比例结转当前未付收益,再进行赎尽量避免基金净收益小于零,若当
回款项结算。日净收益小于零,缩减投资人基金
5、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份额;
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
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
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
益。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
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配权益;
并且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情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
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基金收益分
配方式,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应于
实施更改前依照有关规定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