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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前海联合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06-28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送出日期:2022-07-08
一、产品概况
前海联合沪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03475
深300A
新疆前海联
中国工商银行股
基金管理人 合基金管理基金托管人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11-30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张磊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2020-07-07
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3-07-22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
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投资策略,通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力
争控制本基金的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日
投资目标
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沪深
300 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此外,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其他股票(非
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股,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
投资范围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股指期货、货币市场
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不低于90%,投资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
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
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
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采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进行被动指数化投
资。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
其权重来拟合复制标的指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
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以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本基金
主要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基金的日均跟踪偏离度和年跟踪误差的前提下,
力争获取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投资收益。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
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
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业绩比较基准
×5%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
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
市场表现,是股票型基金中处于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
注:投资者可阅读《新疆前海联合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
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的比较图
注:1、数据截止日期:2021-12-31,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30日生效,2016年本基金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与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按本基金实际存续期计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M<100万元 1.20%
申购费(前收费) 100万元≤M<500万元 0.80%
500万元≤M 1000元/笔
N<7天 1.50%
7天≤N<365天 0.50%
赎回费
365天≤N<730天 0.25%
730天≤N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5%
托管费 0.15%
销售服务费 -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与基金相关
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用、
银行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本基金是股票型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基金在
多数情况下将维持较高的股票投资比例,在股票市场下跌的过程中,可能面临基金净值与标的
指数同步下跌的风险。
(2)标的指数风险:即编制方法可能导致标的指数的表现与总体市场表现的差异,此外
因标的指数编制方法的不成熟也可能导致指数调整较大,增加基金投资成本,并有可能因此而
增加跟踪误差,影响投资收益。
(3)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
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
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4)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5)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6)成份股停牌或退市的风险。
(7)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
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
(8)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投
资股指期货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
操作风险。
(9)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如果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
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2、本基金主要风险还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
的影响)、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其他风险。
本基金风险详见《新疆前海联合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八部分“风
险揭示”。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
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故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
如需及时、准确的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
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
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
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qhlhfund.com][客服电话:
4006-4000-99;0755-88697000]
《新疆前海联合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新疆前海联合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新疆前海联合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