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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博时安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5月29日对博时安诚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调整基金份额净值小
数点保留位数,由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3位修改为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
4位,并对《基金合同》和《博时安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中涉及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留位数的相关内
容进行了修订。
经与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中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现将本基金调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保
留位数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对《基金合同》的修订
(一)在“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
费用及其用途”中将: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
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公告。遇特
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修改为:“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
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
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二)在“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的“四、估值程序”中将: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
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
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
告。”
修改为:“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
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
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
告。”
(三)在“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的“五、估值错误的处理”中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
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
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修改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
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二、对《托管协议》的修订
(一)在“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的“(一)基金资产净值的
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中将: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
人复核,按规定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
除外。”
修改为:“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
人复核,按规定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
除外。”
(二)在“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的“(三)基金份额净值错
误的处理方式”中将:
“1.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
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当发生
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
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
偿。”
修改为:“1.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
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
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
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当
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
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
人追偿。”
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自2024年5月29日起
生效。自当日起,本基金登记机构将按新的净值计算方法处理投资者的申购、赎
回和转换等业务申请。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可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或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