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安泓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可能在2020年10月21日日终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安泓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安泓泽纯债债券
基金代码 长安泓泽纯债债券A:003731;长安泓泽纯债债券C:00373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1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同时《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之“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约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
3、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
截至2020年9月28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49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情形。若截至2020年10月21日日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不满200人,即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将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则自2020年10月23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2、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赎回及基金转换转出业务仍正常办理;进入清算程序后(即自2020年10月23日起),本基金将停止办理赎回和转换转出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按照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财产清算期限可能较长而可能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和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3、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上述事项的进展及变化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
4、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情,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anganfunds.com
客服电话:400-820-9688
5、本公告解释权归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