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8月28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德邦锐璟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90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2月16日
基金管理人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756,929.1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德邦锐璟债券A
德邦锐璟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902
00390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1,557,674.65份
199,254.52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证充分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管理和风险控制,力争为投资者提供稳健增长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对国内外宏观经济态势和债券市场综合研判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和自下而上的个券研究,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变化趋势、债券的流动性以及信用风险变化等因素,结合各种固定收益类资产在特定经济形势下的估值水平、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特征,运用定量分析方法,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国债、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李定荣
陆志俊
联系电话
021-26010999
95559
电子邮箱
service@dbfund.com.cn
luzj@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7788
95559
传真
021-26010808
021-62701216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db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德邦锐璟债券A
德邦锐璟债券C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2018年6月30日)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 2018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8,312,622.18
4,288.61
本期利润
17,042,941.27
1,704.3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09
0.027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64%
3.2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8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61
0.007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1,627,878.80
200,757.9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61
1.0075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德邦锐璟债券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15%
0.07%
0.34%
0.06%
-0.19%
0.01%
过去三个月
1.61%
0.11%
1.01%
0.10%
0.60%
0.01%
过去六个月
3.64%
0.09%
2.16%
0.08%
1.48%
0.01%
过去一年
3.81%
0.07%
0.83%
0.06%
2.98%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5.67%
0.06%
-0.56%
0.07%
6.23%
-0.01%
德邦锐璟债券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11%
0.06%
0.34%
0.06%
-0.23%
0.00%
过去三个月
1.33%
0.11%
1.01%
0.10%
0.32%
0.01%
过去六个月
3.23%
0.09%
2.16%
0.08%
1.07%
0.01%
过去一年
4.07%
0.08%
0.83%
0.06%
3.24%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5.80%
0.07%
-0.56%
0.07%
6.36%
0.00%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2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已满1年。本基金的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图示日期为2016年12月16日至2018年6月30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249号)批准,于2012年3月27日正式成立。股东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省土产畜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9亿元人民币。公司以修身、齐家、立业、助天下为己任,秉持长期的价值投资理念,坚守严谨的风险控制底线,致力于增加客户财富,为客户提供卓越的理财服务。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二十二只开放式基金: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德邦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德邦多元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德邦纯债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景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锐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锐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稳盈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量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LOF)、德邦量化新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德邦民裕进取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弘利货币市场基金(已终止,正在清算中)以及德邦德焕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已终止,正在清算中)。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孔飞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德邦锐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稳盈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4月19日
-
7年
学士,2001年2月至2011年2月在平安保险深圳分公司南新营业区担任经理;2011年3月至2015年12月在中投证券上海分公司创新业务部担任总经理助理;2015年12月加入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产品经理。现任本公司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规定,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监察稽核,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借助IT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对本基金与公司旗下所有其他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并对连续两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口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未发现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上半年,国际市场方面美国国债期限结构平行上移,美联储加息符合市场预期,在德国组阁成功,英国脱欧取得进展的情况下,美国贸易战可能全球的主要风险点。从国内宏观基本面看可以看到消费方面受到地产挤出影响较大,处于持续下行的状态;进出口增速保持较高,但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PMI新出口订单指数也回落至50%以下;投资方面地产投资超出预期,主要是受土地购臵费用增速提高的影响。从微观数据来看,电厂耗煤量较低、钢铁库存持续攀升等也显示需求边际走弱,整体看经济需求有下行的压力。通胀方面随着工业品价格的持续下跌,PPI预计继续下行,CPI则维持中枢抬升、整体稳定的判断。从货币政策及流动性看受益于央行“临时准备金动用安排”及公开市场操作的持续呵护,资金市场以稳定为主,金融去杠杠的成效显现,银行主动负债意愿降低,银行间市场杠杆率有所下降,表外融资回归表内的趋势继续呈现,金融机构信用扩张大幅放缓。在两会合并落地,加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目标下,预计未来央行将继续维持货币政策的稳健中性,保持流动性合理稳定。
本基金2018年上半年以来,采取稳健保守的策略,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在控制久期和严格把控信用风险的基础上,以票息为王,努力通过精选个券,增强组合的静态收益,也将密切跟踪经济走势、政策和资金面的情况,争取为投资者创造理想的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德邦锐璟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为1.0061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64%;截至本报告期末德邦锐璟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为1.007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2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1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8年大类资产配置方面,股市持续震荡筑底,利率再下一城,依然可期。从长期展望来看,中国政策组合(监管控泡沫+坚定做升级)必然会导致中国跨入高收入国家行列。中国股票市场的表现也将会更加成熟,股市的整体波动率将会明显降低,在股市震荡筑底后,健康的价值长牛仍值得期待。
在债券市场方面,下半年货币政策基调开始转变。3-4月份期间,标志性事件为下调法定准备金率,货币政策也因此结束了长达13个月的紧缩周期,进入了实质性宽松周期。参考以往经验,本基金认为本轮货币政策基调的宽松有望在年内始终持续。而在信用松紧方面,以社会融资总量增速为代表的社会信用变化自2017年四季度显示拐点以来,紧信用的局面一直持续至今。但在2018年一季度中,信用收缩引发的信用违约事件越来越多,出于对信用违约事件以及经济下行的担忧,有部分投资者认为紧信用的格局可能会发生转变。从需求侧层面来说,占比较大的地产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受到的调控依然从严,这也有效地抑制了融资需求的增长,进而使得紧信用的格局得以延续的概率加大。2018年下半年主要关注融资成本上升对经济的影响程度能否支持政策面有所改变,以及近期公布的资管新规和流动性风险新规对非标资产的限制能否有效提升金融机构对债券配置的需求,但若是在去杠杆、严监管格局不变的前提下,反弹回调可期,牛市行情难觅。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公司制订的《德邦基金基金估值业务管理制度》、《德邦基金估值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地控制基金估值流程。公司估值委员会成员包括总经理、分管投资副总或投资总监、督察长、基金经理、金融工程与量化投资部、研究发展部、运作保障部负责人、基金会计及监察稽核部等相关专业人士组成。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 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防止估值被歪曲进而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或基金资产在采用新投资策略和新品种时,估值委员会应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并在不适用的情况下,及时召开估值委员会修订相关估值方法,以确保其持续适用。涉及估值政策的变更均须经估值委员会决议批准后执行。
在每个估值日,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估值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估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则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对外公布。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24,928,378.93元。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不满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8上半年度,基金托管人在德邦锐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8上半年度,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德邦锐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进行了2次收益分配,分配金额为24,928,378.93元,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8上半年度,由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德邦锐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德邦锐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289,835.95
2,274,558.95
结算备付金
677,446.86
1,137,271.93
存出保证金
4,139.0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9,951,000.00
553,197,0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9,951,000.00
553,197,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900,208.22
应收利息
135,496.15
10,480,495.0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2,057,917.98
567,989,534.1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59,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218.67
9.91
应付管理人报酬
18,093.97
129,466.40
应付托管费
6,031.31
43,155.47
应付销售服务费
34.73
0.86
应付交易费用
6,473.14
4,289.84
应交税费
71.51
-
应付利息
-
-24,947.93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98,357.90
520,000.00
负债合计
229,281.23
59,671,974.5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1,756,929.17
498,557,162.41
未分配利润
71,707.58
9,760,397.1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828,636.75
508,317,559.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057,917.98
567,989,534.12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德邦锐璟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1.0061元,基金份额总额11,557,674.65份;德邦锐璟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1.0075元,基金份额总额199,254.52份。德邦锐璟债券份额总额合计为11,756,929.17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德邦锐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一、收入
19,410,350.04
8,472,184.49
1.利息收入
10,573,515.10
8,913,776.7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55,075.28
1,612,559.99
债券利息收入
10,436,983.03
6,826,384.7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81,456.79
474,832.02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09,072.75
205,880.0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09,072.75
205,88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727,734.80
-647,473.3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7.39
1.04
减:二、费用
2,365,704.45
1,542,161.59
1.管理人报酬
641,164.44
650,628.16
2.托管费
213,721.42
216,876.06
3.销售服务费
125.17
28.88
4.交易费用
6,380.01
7,754.64
5.利息支出
1,264,963.32
411,925.9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264,963.32
411,925.97
6.税金及附加
21,126.50
-
7.其他费用
218,223.59
254,947.88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044,645.59
6,930,022.9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044,645.59
6,930,022.90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德邦锐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98,557,162.41
9,760,397.16
508,317,559.5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7,044,645.59
17,044,645.5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486,800,233.24
-1,804,956.24
-488,605,189.4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27,231.69
5,644.13
432,875.82
2.基金赎回款
-487,227,464.93
-1,810,600.37
-489,038,065.3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4,928,378.93
-24,928,378.93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756,929.17
71,707.58
11,828,636.75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00,011,085.15
553,576.24
300,564,661.3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6,930,022.90
6,930,022.9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98,913,322.58
1,454,618.51
200,367,941.0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98,927,560.54
1,454,736.94
200,382,297.48
2.基金赎回款
-14,237.96
-118.43
-14,356.3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98,924,407.73
8,938,217.65
507,862,625.3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易强______ ______洪双龙______ ____刘为臻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德邦锐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219号文《关于准予德邦锐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 由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16日生效,首次设计募集规模为300,011,085.1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也不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8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6.4.6.1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6.4.6.2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6.3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德邦基金”)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与关联方进行的股票交易。
6.4.8.1.2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与关联方进行的债券交易。
6.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与关联方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
6.4.8.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与关联方进行的权证交易。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641,164.44
650,628.16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51.12
13.90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13,721.42
216,876.06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德邦锐璟债券A
德邦锐璟债券C
合计
交通银行
-
29.65
29.65
德邦基金
-
1.40
1.40
合计
-
31.05
31.05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德邦锐璟债券A
德邦锐璟债券C
合计
交通银行
-
1.39
1.39
德邦基金
-
0.43
0.43
合计
-
1.82
1.82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
1,289,835.95
44,873.13
5,289,578.07
43,694.48
注:除上表列示的金额外,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止期间获得的备付金利息收入为人民币10197.27元,2018年06月30日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677446.86元。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发生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其它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质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质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9,951,000.00
82.53
其中:债券
9,951,000.00
82.53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967,282.81
16.32
8
其他各项资产
139,635.17
1.16
9
合计
12,057,917.98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9,951,000.00
84.1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9,951,000.00
84.13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9,951,000.00
84.13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60402
16农发02
100,000
9,951,000.00
84.13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7.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7.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1.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139.0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35,496.15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39,635.17
7.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德邦锐璟债券A
254
45,502.66
11,548,588.01
99.92%
9,086.64
0.08%
德邦锐璟债券C
225
885.58
-
-
199,254.52
100.00%
合计
479
24,544.74
11,548,588.01
98.23%
208,341.16
1.77%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德邦锐璟债券A
-
-
德邦锐璟债券C
258.11
0.1295%
合计
258.11
0.0022%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德邦锐璟债券A
0
德邦锐璟债券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德邦锐璟债券A
0
德邦锐璟债券C
0
合计
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德邦锐璟债券A
德邦锐璟债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16日)基金份额总额
300,009,785.15
1,300.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98,555,590.86
1,571.55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3,249.04
423,982.65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87,001,165.25
226,299.6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557,674.65
199,254.52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的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国金证券
2
-
-
-
-
-
东吴证券
1
-
-
-
-
-
安信证券
2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德邦证券
2
-
-
-
-
-
东兴证券
2
-
-
-
-
-
注:1、公司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基本选择标准:
(1)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风险监控指标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未就交易单元发生违约或侵权行为;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满足投资组合资产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各投资组合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6)研究实力较强,能根据需求提供质量较高的研究报告,以及相应的信息咨询服务;
(7)收取的佣金费率合理。
公司按如下流程选择租用交易单元的证券公司:
(1)研究部按照上述选择标准对证券公司进行初步筛选,经投资总监批准后提请总经理审批;
(2)交易部办理相关交易单元,信息技术部、基金事务部和监察稽核部等相关部门配合完成交易单元租用的技术准备、参数调整及合同签订并及时通知各投资组合的托管机构等事宜。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新增租用安信证券的交易单元。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金证券
109,872,570.41
100.00%
1,001,000,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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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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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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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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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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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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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80101 - 20180630
498,548,588.01
0.00
487,000,000.00
11,548,588.01
98.23%
产品特有风险
1、本基金单一机构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较大,单一机构投资者的大额赎回,可能会对本基金的资产运作及净值表现产生较大影响;
2、大额赎回有可能导致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3、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大额赎回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4、单一投资者的大额赎回时容易造成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发生巨额赎回情形时,在符合基金合同约定情况下,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延期办理本基金的赎回申请,投资者可能面临赎回申请被延期办理的风险;如果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5、单一机构投资者赎回后,若本基金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低于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解决方案,或按基金合同约定,转换运作方式或终止基金合同,其他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转换运作方式或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
6、大额赎回导致本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7、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1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2018年1月24日,本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网站刊登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2018年3月23日,本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网站刊登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旗下基金基金合同有关条款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告。自2018年3月30日起,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生效。
2018年3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网站刊登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2018年4月10日,本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2018年6月16日,本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成员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