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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8月8日起下调华夏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7只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即自该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申购7只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由人民币500万元下调为1.00元,通过其他代销机构申购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已持有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不变,遵循销售机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涉及基金
基金全称 C类基金份额简称 C类基金份额代码
华夏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新活力混合C 002410
华夏新锦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新锦程混合C 002839
华夏新锦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新锦汇混合C 004049
华夏新锦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新锦升混合C 004051
华夏新锦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新锦顺混合C 004047
华夏新锦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新锦绣混合C 002834
华夏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新趋势混合C 002232
二、最低申购金额调整
本次调整后,自2022年8月8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上述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时,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上述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时,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单笔转入申请应遵循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限制。投资者办理基金相关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之前,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