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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商元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商元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3年8月16日起对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及《华商元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相关内容,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调整相应表述。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对应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基金新增加的C类基金份额类别(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9053),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1、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无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C类赎回费率
T(< 7(日1.5%
7(日≤ T(< 30(日0.5%
T(≥ 30日0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即按前一日对应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本次对本基金基金合同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基金合同摘要涉及以上修改之处也进行了相应修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调整相应表述。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进行了相应修订。
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
(1)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19楼
法定代表人:祁建邦
客服热线:95368
公司网址:www.hlzqgs.com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营业网点
公司网址:www.gf.com.cn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亮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邮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http://www.essence.com.cn/
(9)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客服电话:95351
公司网址:www.xcsc.com
(10)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客服电话:956066
公司网址:www.ewww.com.cn
(1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1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公司网站:www.nesc.cn
(1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客服电话:95386
公司网址:www.njzq.com.cn
(15)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2幢1层A2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2-18层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客服电话:95390
公司网址:www.hrsec.com.cn
(1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服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stock.pingan.com
(17)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服务热线:95328
公司网址:www.dgzq.com.cn
(18)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158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周军
客服电话:956080
公司网址:www.gszq.com
(19)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服电话:95584
公司网址:www.hx168.com.cn
(2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21)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服电话:95358
公司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22)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深南大道7888号东海国际中心一期A栋2301A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客服电话:95323、4001099918
公司网址:www.cfsc.com.cn
(23)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戴彦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站:http://www.18.cn
(24)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21、22、23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19、21、22、23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公司网址:http://www.ykzq.com
(25)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法定代表人:李安有
客服电话:024-95346
公司网址:www.iztzq.com
(26)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客服电话:400-860-8866
公司网址:www.kysec.cn
(27)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客服电话:95582
公司网址:www.west95582.com
(28)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7号楼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7号楼12层
法定代表人:张威
客户服务电话:95399
网址:http://www.cctgsc.com.cn
(29)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滨海大道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24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与后海滨路交汇处滨海大道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18-25层)
法定代表人:郑宇
客服电话:40018-40028
公司网址:www.wkzq.com.cn
(3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23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cmschina.com
(3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32)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100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服电话:95396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3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3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http://www.citicsf.com
(3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2栋3401
办公地址:北京丰台丽泽商务区平安幸福中心b座7层
法定代表人:张斌
客服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http://www.xinlande.com.cn
(3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37)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
公司网址:www.huilinbd.com
(38)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18层03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18层03单元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客服电话:400-711-8718
公司网址:www.wacaijijin.com
(39)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1226号诺亚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卫国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4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4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95021/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4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商务楼10-14层
法定代表人:陶怡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4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户服务电话:95188-8
网址:www.fund123.cn
(4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4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4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1号西楼6层604、6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1号邮电新闻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服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47)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号208-3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服电话:400-032-588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48)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岛1号楼7层710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1层
法定代表人:张峰
客服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址:www.harvestwm.cn
(49)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综合楼A座712室
法人代表:梁蓉
客服电话:010-66154828-8032
公司网址:www.5irich.com
(50)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楼20层20A1、20A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24F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客服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www.yixinfund.com
(51)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52)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肖伟
客服电话:400-080-5828
公司网址:https://mobile.licai.com/licai/public/channel
(53)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10层1001号0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航产融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张昱
客服电话:400-012-5899
公司网址:www.prolinkfund.com
(54)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客服电话:400-8180-888
公司网址:http://www.zzfund.com
(5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0555728
公司网址:www.hcfunds.com
(56)一路财富(深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6号香江金融大厦2111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6号香江金融大厦2111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57)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俊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公司网址:http://www.gw.com.cn
(58)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10层1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11层1105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服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址:www.jianfortune.com
(59)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1500号8层M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客服电话:400-799-1888
公司网址:www.520fund.com.cn
(60)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服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61)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769号1807-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普天软件园二期C5幢
法定代表人:金佶
客户服务电话:021-34013999
公司网址:www.hotjijin.com
(6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A1502-A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63)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7号10层101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7号恒安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何静
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6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719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层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om
(65)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客服电话:4000-555-671
公司网址:http://www.hgccpb.com/
(66)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
联系人:陈广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67)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新华社第三工作区A座4、5层
法定代表人:吴志坚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68)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服电话:4000-899-100
公司网址:http://www.yibaijin.com/
(69)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17层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服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funds.com/
(70)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泓晟国际中心18层
法定代表人:戴晓云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25
公司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71)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客服电话:400-080-8208
公司网址:https://www.licaimofang.cn/
(72)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2008号新洲同创汇3层D303号
法定代表人:杨柳
客服电话:400-666-7388
公司网址:https://www.ppwfund.com/
(73)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西宸龙湖国际B座12楼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客服电话:400-080-3388
公司网址:www.puyifund.com
(74)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服电话:4000048821
网址:www.taixincf.com
(75)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客服电话:400-610-5568
公司网址:www.boserawealth.com
(76)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法定代表人:巩巧丽
客服电话:4008081016
公司网址:www.fundhaiyin.com
(77)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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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郑新林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公司网址:www.pytz.cn
(78)北京坤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大街特钢公司十一区(首特创业基地A座)八层81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院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30层3001B
法定代表人:杜福胜
客服电话:4006498989
公司网址:www.kunyuanfund.com
(79)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1幢1区1403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广场2座16楼01、08单元
法定代表人:粟旭
客服电话:400-168-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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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和信证券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78号升龙广场3号楼二单元2127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78号升龙广场3号楼二单元2127
法定代表人:宋鑫
客服电话:0371-61777518
网址:http://www.hexinsec.com
(81)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120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1204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客服电话:4006767523
公司网址:https://www.zhongzhengfund.com
(82)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1601-1615、1701-1716
法定代表人:陆建强
客服电话:95336、40086-96336
公司网址:www.ctsec.com
(83)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7-9层
法定代表人:葛小波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如新增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官网公示为准。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修订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更新)、托管协议(更新)、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或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件。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更新)、托管协议(更新)自2023年8月16日起生效。
2、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更新)、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6日
附件:华商元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新《基金合同》
内容内容
第一部分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下简称“《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
定》”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
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
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
行。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
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 )、《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11、《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
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1、《销售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
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
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并经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
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国家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53、A类基金份额: 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
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54、C类基金份额: 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
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55、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
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
况
无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等收取方式的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 不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
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
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
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 计算公式为计
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
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有
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
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 在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取消某基金份
额类别,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公告,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六部分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
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
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
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
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
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
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
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
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
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
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
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
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
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
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份额单位为
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
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
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
用,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分为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
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
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
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
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A类基
金份额的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
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
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
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
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
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
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
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
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
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
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
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
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
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
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
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4)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30%以上的赎回申请情形
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
申请。当办理延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对于其超过基金总
份额3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自动实施延期办理。对于
其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
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延期的赎回
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
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延期部分如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如投资人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
延期赎回处理。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
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
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
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
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
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
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
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
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
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4)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30%以上的赎回申请情形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
请。当办理延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对于其超过基金总份
额3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自动实施延期办理。对于其
余当日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非
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量占非自动延期办理的赎回申
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延期的赎回申
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
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
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延期部分如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如投资人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
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
人及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
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
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每
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同
一类别内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 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
议并表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
外,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
票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
有约定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
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调整本
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整收费方式、增加新
的基金份额类别;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 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
议并表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
外,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拥
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
有约定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
高销售服务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
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调整本
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调整
收费方式、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
涉及主袋账户和侧袋账户的,应分别由主袋账户、侧袋账
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 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每
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表决事项未涉及侧袋账
户的,侧袋账户份额无表决权。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
涉及主袋账户和侧袋账户的,应分别由主袋账户、侧袋账
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 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同
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表决事项未涉
及侧袋账户的,侧袋账户份额无表决权。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五、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
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 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
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
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
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
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含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下同)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相应类别的基金资产净
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 均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
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
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
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
份额净值错误。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
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
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
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
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
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 基金管理人应
当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
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
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
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
以公布。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
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
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
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分基
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3-9项费用,根据
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
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整基金管理
费和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
日2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
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
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的销
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
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
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
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
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
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
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4-10项费用,根据
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
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整基金管理
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
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
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
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
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
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
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
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
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
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O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
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
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
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
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
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
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
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
赎回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
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
次日, 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
赎回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
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
次日, 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七)临时报告
15、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
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
零点五;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七)临时报告
15、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
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
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3、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
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
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
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
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
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
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第十九部分基
金合同的变更、
终止与基金财
产的清算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基金财产清算后
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
并清偿基金债务后,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
比例进行分配。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基金财产清算后
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
并清偿基金债务后, 按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相应
类别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章节
原《托管协议》新《托管协议》
内容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
议的依据、目的
和原则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华商元亨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托管协议
的内容与格式〉》、《华商元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
立。
三、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管理人
的业务监督和
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
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认、基金收
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
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
入确认、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
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托管人
的业务核查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协
议规定,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的情
况进行核查, 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是否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立基金财产的托管账户、证券账
户、债券托管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是否及时、准确复
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是否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 是否按照法
规规定和《基金合同》规定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
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
定,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的情况进行核
查, 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
财产、开立基金财产的托管账户、证券账户、债券托管账户
等投资所需账户,是否及时、准确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各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是否根据基
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是否按照法规规定和《基金合
同》规定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七、交易及清算
交收安排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进行资金、证券账目和
交易记录的核对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核对。
每日对外披露基金份额净值之前
......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进行资金、证券账目和交易
记录的核对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核对。每日
对外披露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之前
......
八、基金资产净
值计算和会计
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复核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
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
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
的通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
金资产净值,以约定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 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基金管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
......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复核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则
应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其他法
律、法规的规定。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
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以约定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
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将复核结果反馈给
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
......
(二)净值差错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
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
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
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5)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
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基金
份额净值的0.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
(二)净值差错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
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
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5)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
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
报基金托管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
托管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九、基金收益分
配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根据持有基
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
(一) 基金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中收益分
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
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
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
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根据持有各类基
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
(一) 基金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
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
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
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
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
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
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
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十一、基金费用
(四)从基金资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托
管人的托管费之外的其他基金费用,
......
(五)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
方式和时间
1.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基
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定进行复核。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付给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
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给基金托管人。
。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
的销售服务费为年费率0.40%。
在通常情况下, 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四)从基金资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托
管人的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之外的其他基金费用,
......
(五)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的复
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1.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基金托
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
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
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
人。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
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
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
数据,自动在次月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
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十六、托管协议
的变更、终止与
基金财产的清
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基金财产清算
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
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
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
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
偿基金债务后, 按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相应类别的
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