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 年 3 月 28 日
中金新安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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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18年 1 月 1日起至 2018年 12月 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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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中金新安
基金主代码 00438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 3月 29日
基金管理人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8,038,157.6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
稳定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综合分析宏
观经济周期与形势、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利率走势、
资金供求、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分析比较
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及现金类资产的收益风险特征,
动态调整各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控制投资组合的系
统性风险。具体策略包括固定收益资产投资策略、权
益类资产投资策略和期货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
水平低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高于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李虹 田青
联系电话 010-63211122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xxpl@ciccfund.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8-1166 010-67595096
传真 010-66159121 010-6627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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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cicc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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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
2017年3月29日(基
金合同生效
日)-2017年 12月 31
日
2016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1,559,699.43 24,208,432.49 -
本期利润 -15,835,637.49 37,435,256.30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449 0.1246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5.66% 13.70%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411 0.0918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5,240,322.77 230,514,361.67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59 1.137 -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
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孰低数;
4、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 年 3 月 29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
进行折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6.80% 0.83% -4.88% 0.82% -1.92% 0.01%
过去六个月 -10.37% 0.81% -5.08% 0.74% -5.29% 0.07%
过去一年 -15.66% 0.83% -9.32% 0.67% -6.34% 0.16%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10% 0.68% -2.18% 0.55% -1.92% 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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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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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 年 3 月 29 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
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结合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自成立以来本基金未进行
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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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基金”、“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2 月,由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公司”)作为全资股东,是首家单一股东发起设立的基金公司,注册
资本 3.5 亿元人民币。母公司中金公司作为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投资银行,致力于为国内外机构
及个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金融服务。中金基金充分发挥母公司品牌及资源优势,持续增强公司整
体竞争实力。中金基金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26层 05 室,
办公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B座 43层。
截至 2018年 12月 31 日,公司共管理 27只开放式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 153.48亿。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郭党钰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7 年 3 月
29日
- 16年
郭党钰先生,工商管理
硕士。历任宁波镇海炼
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
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项目经理,德恒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
理,华策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副总经理,招商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
理。2014 年 4 月加入
公司,现任公司投资管
理部基金经理。
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
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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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
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的规定,制定了《中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对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公平交易
实施效果评估、信息披露与报告制度等多方面进行了规定,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
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为保证各投资组合在投资信息、投资
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投资运作体系和规范的投资流
程,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规范投资、研究和交易等各相关流程,通
过系统控制和人工监控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
送。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
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年初主要持有金融和白酒,1 月大幅上涨后受贸易战影响,板块整体下跌,仓位方面
略作降低,2 季度主要增持了医药、家电、保险、地产、禽类养殖,调整卖出银行以及部分上涨
后估值较高的医药个股,6 月下旬市场受贸易摩察升级以及股权质押风险暴露影响继续下跌。3
季度配置保险、地产、禽类,对之前持仓较高的医药板块在带量集采政策出台后进行了减持,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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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净值下跌,一方面系医药板块政策影响持续下跌,另一方面,外部贸易摩擦不断反复和持续升
级导致估值下调叠加盈利预期调整。4季度本基金持有保险、禽类养殖、计算机,同时增持 5G通
讯龙头、新能源个股,卖出地产、医药、部分基建相关个股。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95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5.66%,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9.3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19年,国内由去杠杆到稳杠杆、基建托底、减税等缓解企业、个人负担,支持消费等
政策会逐步体现效果,当前政策在地产、货币方面已经转为实质性松动,基本面见底企稳之前,
市场信心不足,而外部摩擦升级冲突演变路径不确定,规避风险情绪占主导。对内跟踪政策效果,
对外观察摩擦演变。
流动性方面,货币政策预计继续宽松,美元回调减缓人民币压力。
估值和基本面,动态估值已经是近 10 年底部,略高于 08 年,跨年度看,具备业绩和行业地
位的龙头公司,已经具备投资价值。市场目前处于政策向上,基本面向下的对冲期。从历史规律
来看,政策底”、“市场底”、“基本面底”三者之间确有明显的时滞关系,一般情况下,“政策底”
先于“市场底”出现,而“市场底”先于“基本面底”出现,领先的时间有时候会很长达到半年
到三个季度。
从投资的角度,寻底过程会有反复,但是判断上市公司未来的生命周期、盈利能力,决定当
前股价和估值下权益资产是否具有很好的投资价值,目前越来越多的个股进入投资价值区间。
策略上,内忧外患接近尾声之前,市场大概率反复筑底,情绪波动可能造成价格和价值的背
离加大,中长期寻找景气相对确定,外部影响小,财务健康的公司,在偏离扩大时增持,关注大
金融、TMT、新能源板块,在医药消费板块消化完政策风险之后,择机增持。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持续加强合规管理、风险控制和内部稽核工作,强化制度完善及对
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不同的基金特点与发展情况,及时界定新的风险点,评价风险级
别,并纳入稽核计划,有效保证了基金管理运作及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和稳健有序。本报告
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主要工作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以中国证监会《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为基础,对本基金的投资、研究、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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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基金会计、注册登记、营销、宣传推介等重要业务进行每季度的风险自查,及定期进行有重
点的检查。2)研究、投资交易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对投资对象建立筛选流程、对投资对象池(库)
进行日常维护与更新,并对基金的投资比例进行日常监控,对关联交易进行日常维护,定期关注
基金持仓流动性风险,并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等。3)营销与销售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对
本基金宣传推介材料、销售服务协议的合规性等进行检查,同时加强对基金销售部门的合规培训。
4)基金运作保障方面,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加强对注册登记业务、基金会计业务、资金清算业务的
检查力度,保证基金运营安全、准确。5)法律合规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对公司制度规范、合同协
议、产品方案、对外文件等进行合规性审核。6)信息披露方面,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此外,本基金管理人对监察稽核工作流程进行了完善和优化,并按照既定的
稽核计划开展内部稽核,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相关部门有效落实。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逐步完
善,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从合规运作、防范和控制风险、保障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有效性。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
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
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由公司总经理、分管运营领导、研究部、基金运营部、
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
会和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报告期内,基金经理参加估值委员会会议,
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已
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债券品种
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对基金利润分配原
则的约定,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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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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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
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
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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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1901211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中金新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第 1 页至第 35 页的中金新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中金新安基金”) 财务报表,包括 2018
年 12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在财务报表附注 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中金新安基金 2018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年度的经
营成果及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
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金新安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
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
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其他信息 中金新安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
责。其他信息包括中金新安基金 2018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
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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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
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
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
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
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
中金新安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中金新安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
理层负责评估中金新安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
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中金新安基金计划
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中金新安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治理层负责监督中金
新安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
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
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
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
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
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
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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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
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中金新安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选用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中金新安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使用持续
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
导致对中金新安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
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
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
或情况可能导致中金新安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 (包括披露) ,并评价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中金新安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治理层就计划
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奚霞 刘珊珊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北京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 2办公楼 8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9年 3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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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金新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 12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799,816.82 627,186.57
结算备付金 1,053,802.64 6,684,503.44
存出保证金 44,769.88 22,773.70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52,716,090.15 201,990,282.40
其中:股票投资 35,334,670.15 140,361,641.6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7,381,420.00 61,628,640.8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9,100,000.00 20,800,23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687,217.66 272,226.99
应收利息 7.4.7.5 269,104.60 1,601,281.4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699.58 70,026.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65,671,501.33 232,068,510.8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 12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308,266.69
应付赎回款 109,807.21 597,407.21
应付管理人报酬 39,918.76 138,642.76
应付托管费 8,554.01 29,709.1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87,692.17 178,573.78
应交税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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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85,206.41 301,549.60
负债合计 431,178.56 1,554,149.2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68,038,157.62 202,802,348.97
未分配利润 7.4.7.10 -2,797,834.85 27,712,012.70
所有者权益合计 65,240,322.77 230,514,361.6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5,671,501.33 232,068,510.87
1、报告截止日 2018年 12月 31日,基金份额净值 0.959元,基金份额总额 68,038,157.62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金新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 年 1月 1日至
2018 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3月 29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月 31日
一、收入 -13,624,053.63 40,966,987.76
1.利息收入 1,735,381.07 7,796,696.6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1,143.75 1,333,286.43
债券利息收入 937,210.44 5,911,086.8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727,026.88 552,323.34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770,034.41 18,897,930.9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64,434.42 16,154,915.27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281,106.39 -132,931.7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157,260.00
股利收益 824,493.60 3,033,207.34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17,395,336.92 13,226,823.8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65,867.81 1,045,536.41
减:二、费用 2,211,583.86 3,531,731.46
1.管理人报酬 7.4.8.2.1 839,217.89 1,669,090.81
中金新安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