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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7月10日
送出日期:2023年7月1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 基金代码 004477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3月29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王丹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9年1月10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9年2月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A股市场和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特定范围内的港股市场,通过跨市场资产配置,发掘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下的投资机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政策因素、宏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因素四方面指标,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制定并适时调整国内A股和香港(港股通标的)两地股票配置比例及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国内经济和相关行业发展前景、A股和港股对投资者的相对吸引力、主流投资者市场行为、公司基本面、国际可比公司估值水平等影响港股投资的主要因素来决定对港股权重配置和个股选择。 具体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衍生品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风险管理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5% +恒生指数收益率×45% +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合同生效当年的相关数据根据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 1.5%
1,000,000≤M<2,000,000 1%
2,000,000≤M<5,000,000 0.6%
M≥5,000,000 1,000元/笔
申购费 (后收费) N<1年 0.2%
1年≤N<3年 0.1%
N≥3年 0%
赎回费 N<7天 1.5%
7天≤N<30天 0.75%
30天≤N<365天 0.5%
365天≤N<730天 0.25%
N≥730天 0%
注: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适用的申购费率为对应申购金额所适
用的原申购费率的10%;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详见本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
托管费 0.2%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或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因投资
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港股交易失败风险
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和总额度限制。总额度余额少于一个每日额度的,上交所证券交易
服务公司自下一港股通交易日起停止接受买入申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
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2、汇率风险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
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
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
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3、境外市场的风险
(1)本基金的将通过“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
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
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参
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以下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估价可
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只有沪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
交易日,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
可能停市,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
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
但不得买入,上交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
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
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代理投票风险
等。
4、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
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
险。
此外,本基金特有的风险还包括:市场下跌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风险、其他投资风险等。
二)基金管理过程中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
合规性风险和其他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jsfund.cn;客服电话:400-600-8800。
1、《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了“基金运作
相关费用”中的管理费和托管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