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汇添富熙和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汇添富熙和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23年2月17日起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原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70%
变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0%+中证1000指数收益率*20%
二、《基金合同》相关条款的变更
将《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中“五、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来的: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70%
选择该业绩比较基准,是基于以下因素:
1、沪深300指数和中债综合指数合理、透明;
2、沪深300指数和中债综合指数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3、沪深300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推出的沪深两个市场第一个统一指数;
4、沪深300指数和中债综合指数有一定市场覆盖率,并且不易被操纵;
5、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选用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市场中出现更具有代表性的业绩比较基准,或者更科学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作相应调整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修改为: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0%+中证1000指数收益率*20%
选择该业绩比较基准,是基于以下因素:
1、中证1000指数和中债综合指数合理、透明;
2、中证1000指数和中债综合指数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3、中证10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选取的是中证800指数样本股以外的规模偏小且流动性好的1000只股票组成,综合反映中国A股市场中一批小市值公司的股票价格表现;
4、中证1000指数和中债综合指数有一定市场覆盖率,并且不易被操纵;
5、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选用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市场中出现更具有代表性的业绩比较基准,或者更科学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作相应调整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系因变更业绩比较基准而作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上述修订内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2、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将届时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3、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相关内容。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阅修订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