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天弘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天弘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004694;C类基金代码:004748)的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有关内容,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调整后的费率自2019年10月28日起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管理费的方案
本基金的管理费由1.5%年费率调低为0.6%年费率。
二、对《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将“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由原来的: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重要提示
1、根据上述变更,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对《天弘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天弘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自2019年10月28日起生效。
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中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主要涉及基金的信息披露章节,该内容一并更新到上述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中。
2、调低管理费率的修订内容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已履行了相关程序,且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