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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投资者理财资金的快速周转需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合作自2023年11月27日起开通鹏华聚财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0548;以下简称“鹏华聚财通货币”)和鹏华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4776;以下简称“鹏华金元宝货币”)的T+0赎回提现业务(以下简称“快速赎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快速赎回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交通银行指定平台提交快速赎回申请,该申请经交通银行系统接受后,将实时向投资者银行账户划付由垫支银行垫付的该笔快速赎回申请金额。投资者同意本公司将垫付资金对应的投资者的货币基金份额及未结转收益快速过户至垫支银行账户并赎回,赎回款用于偿还垫支银行的垫付款项。
二、适用范围
本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为鹏华聚财通货币和鹏华金元宝货币,服务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交通银行的规定,在交通银行指定平台开立交易账户并投资上述货币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如未来本公司和交通银行协商一致调整快速赎回业务的适用范围及相关规则的,届时将由本公司或交通银行另行公告。
三、业务规则
1、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指定平台办理快速赎回业务的申请时间一般情况下为每个自然日(包括周一至周日)的0:00-24:00。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临时暂停快速赎回业务,并由交通银行通过指定平台通知投资者,本公司届时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2、投资者发起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申请,由垫支银行垫付投资者快速赎回份额对应的款项,相应基金份额在快速赎回申请所属自然日起(含当日)的收益归垫支银行所有,投资者不再享有垫资金额对应基金份额的收益。
3、投资者发起上述单只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申请,单个基金账户单日(当日零点至次日零点,具体以本公司系统时间为准)累计快速赎回限额为1万元(含)。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四、快速赎回业务服务费
投资者使用货币基金快速赎回服务,暂不收取服务费,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办理快速赎回业务的相关流程应遵循交通银行的有关规定,投资者申请快速赎回业务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等法律文件。
2、本公司对垫资总额设置限额,垫资总额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如垫资总额达到本公司设定的限额,本公司和交通银行将临时暂停快速赎回业务,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恢复该业务。
3、本公司和交通银行可根据业务需要经协商一致对快速赎回业务申请限额、业务规则和服务费等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或者由交通银行通过指定平台通知投资者。
4、本公告仅对在交通银行开通快速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鹏华货币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查询。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ph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6788-533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