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中欧先进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
的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管理的中欧先进制
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1月19日生效,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申银万国制造业指数收益率×75%+恒生指数收益率×10%+中证综
合债券指数收益率×15%”。
鉴于基金运作后投资策略、基金业绩体现出的实际风险收益特征及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2020年8月14日起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
合同。现将本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变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申银万国制造业指数收益率×75%+恒生指数收益率×10%+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15%”修改为“中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60%+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
数收益率*20%+中证港股通工业综合指数收益率*10%+中证短债指数收益率*10%”。
(二)基金合同修订说明
根据上述方案,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章节的修订如下:
原表述为: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申银万国制造业指数收益率×75%+恒生指数收益率×10%+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15%
申银万国制造业指数是基于申银万国行业分类标准编制的行业类指数,旨在反映制造业
上市公司整体股价表现。本基金的投资主题与制造业密切相关,因此该指数适宜作为本基金
A股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以香港股票市场中的
50家上市股票为成份股样本,以其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平均股价指数,是反映香港股市价
幅趋势最有影响的一种股价指数。中证综合债券指数选样债券信用类别覆盖全面,期限构成
宽泛。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修订为: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60%+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收益率
*20%+中证港股通工业综合指数收益率*10%+中证短债指数收益率*10%
中证新能源指数以中证全指为样本空间,选取涉及可再生能源生产、新能源应用、新能
源存储以及新能源交互设备等业务的上市公司股票作为成份股,采用派许加权方式,以反映
新能源产业相关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用以表征新能源主要上市公司整体股价表现。中证高
端装备制造指数是反映A股高端装备制造类股票整体表现的指数,从通信设备,电气部件与
设备,重型电气设备,工业机械,建筑、航空航天与国防等行业的公司中选取代表性股票构
成样本股,以反映上市公司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股票的走势。中证港股通行业综合指数系列
从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样本股中,按行业分类标准分别分为10个行业,再以各行业全部股
票作为样本编制指数,形成中证港股通行业综合指数系列,可作为港股投资标的的业绩评价
基准,为投资者提供分析工具。中证短债指数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该指数成份券包含一年
期以下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以及短期融资券,是综合反映一年期以下债券及票
据整体价格变动趋势的指数。该指数旨在反映短期债券的走势,为短期固定收益投资提供分
析工具和业绩比较基准。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资产
配置结构。”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事项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亦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变化,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变更修订事项已经基金托管人同意,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
新。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
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及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
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可以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或登录本公司
网站(www.zo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