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销售机构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0年11月5日起在六家销售机构办理华夏鼎瑞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4921)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根据本公司2020年10月21日发布的《华夏鼎瑞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本基金目前处于开放期,如本基金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具体信息如下:
一、上线机构
名称 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sc108.com 95587、4008-888-10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tsec.com 95553、400-888-80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s.ecitic.com 95548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www.gzs.com.cn 95548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http://sd.citics.com 95548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www.citicsf.com 400-990-8826
二、业务办理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赎回等业务,每次最低申购金额、每次最低赎回份额、赎回时或赎回后在该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等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的具体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三、其他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销售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也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有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