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12月25日
送出日期:2020年12月2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混合 基金代码 005007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2月26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万梦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7年9月27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1年9月1日
注: 1、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因触发了基金合同约定的转型条款,于2020
年12月26日由定期开放基金正式转型为普通开放式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之后仍由万梦女士担任基金经理。2、上表“基金合同生效日”为转型后日期。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同时适当投资于具备良好盈利能力的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和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基础上,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依法发行的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本基金同时投资于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7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3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3、权益资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85%+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注: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 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9月27日,合同生效
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前收费) M 0.6% 普通投资群体
1,000,000≤M 0.3% 普通投资群体
2,000,000≤M 0.08% 普通投资群体
5,000,000≤M 1,000元/笔 普通投资群体
M 0.18% 养老金客户
1,000,000≤M 0.09% 养老金客户
2,000,000≤M 0.02% 养老金客户
5,000,000≤M 1,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赎回费 N 1.5% -
7天≤N 0.75% -
30天≤N 0.5% -
1年≤N 0.25% -
N≥2年 0% -
申购费
本基金开通转换业务,养老金客户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转换转入至本基金时,申购补差费享受上述
同等折扣优惠。
赎回费
一个月为30日,一年为365日,以此类推。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00%
托管费 0.25%
销售服务费 -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的一部分资产将可能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
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
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
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
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本基金可以投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
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
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存托凭证投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
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
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
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
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
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
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三、其他风险
1、市场风险;2、管理风险;3、信用风险;4、操作和技术风险;5、合规性风险;6、其他风险。
(二) 重要提示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
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
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7年6月2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19号文准予募集,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9月27日正式
生效。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第六个开放期(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
11月27日)的最后一日日终发生基金净资产低于5000万元的情况,触发了《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
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原基金合同”)约定的转型条款,根据原基金合同约定,景顺
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普通开放式基金,即本基金。自2020年12月26日
起,《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开放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
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gwfmc.com][客服电话:400-8888-606]
1、《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